fruits0800 wrote:如果對方有受傷,而且...(恕刪) 我聽你在亂說不要片面引導像這種事實明確100%肇責法官根本不會這樣判不要以為看了幾篇判決文就很懂判決文卷宗、現場照片、分析圖、現場圖你有看嗎?你的邏輯真的怪,被砲不是沒原因的
我也有在網路上找下被撞還被告的案例,但是,通常被撞方若還要負責,通常是他有過失,在我的案子哩,我自己是覺得對方100%肇責,我這邊車上3人均有輕傷,其中一人還要休養數天,對方並無明顯外傷,在他100%肇責的狀況下,我不知道它能否告我過失傷害,在法院成不成立,話說,其實我車上另2人也是可以告我過失傷害,這我是知道的!只是,我朋友不會那麼無聊!
fruits0800 wrote:如果對方有受傷,而且傷勢比你嚴重,雙方沒有和解而鬧上法院,依照案例,法官只會問你一句話:你認不認罪?你開車雖然很守規矩,但對方因為 與你發生碰撞而受傷,也是事實! 胡說八道兩個判例都給你看了, 不只撞傷還撞死了, 都是地檢署偵結, 判定不起訴你還在那邊說什麼認不認罪...RX350車主也出來說了, 已經判定是對方100%肇責你到底還想表達什麼?對了, 搜尋裡的文章翻遍了, 就是沒有你說的判例, 你是做夢夢到的嗎?
如風飛雪 wrote:此外這位仁兄還有寫開...(恕刪) 開蘇花的大車司機倒不至於啦!他們幾乎都樂於讓人先行反倒是一堆走蘇花的汽車駕駛人,明明夜間近距離跟車還開遠光燈真是沒衛生又沒水準甚至還有三五成群盲彎逆向超車的敗類真不知那種人的命值幾毛錢!by 昨晚才從蘇花倖存的生還者
fruits0800 wrote:如果對方有受傷,而且...(恕刪) 那個是幾年前,行車記錄器還不是很普遍時,肇事方想脫罪,雙方苦於沒有直接証據,只能看現場所保持的狀況而會有跟事實有所徧離的判決。現在實況以經被苦主用記錄器錄下來了,第一手直接証據以非常明顯了,拜託,別在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