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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您闖紅燈,讓您過還被妳瞪,奇怪吔妳!

大車本來就要禮讓小車,沒什麼好報怨,您應該感謝老天,70億人口有70億張臉,各各不同,能讓您看清每個人,如果換成小動物,小昆蟲過馬路,要怎麼看牠們表情呢,是喜歡,還是感謝呢,只有自己心裏最知道,施與受,佈施者心甘情願,受者無愧,反之佈施者,,,則受之有愧,下次共勉之,
h815158 wrote:
你連結的內容是有寫說...(恕刪)


問題是影片中行人早就已經在穿越道上!

不是你有理就可以故意傷害人身。

14:14:59行人穿越,一共有6秒的時間反映。

如果因此而發生事故,影片更加證明車輛駕駛行為不當!

可以避免而不為,行人闖紅燈並非事故主因。

刑法第13條(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第14條(有認識之過失與無認識之過失)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依影片狀況撞傷行人可能要用故意傷害而不是過失傷害送辦。
tpccy6421 wrote:
行人固然不對,你卻是蓄意造成事故之主要因素。
...(恕刪)


實在是不想再回應您,
但您卻越講越離譜了!

蓄意造成事故?
找蓄了什麼意?你懂不懂「蓄意」這二字的意思啊?

造成事故?
是發生了什麼「事故」了嗎?

許多人都講得很清楚了,
我再說一遍給你了解:

1.我有禮讓行人
2.我沒有責怪她闖紅燈
3.我也沒有急速去嚇她或叭她
4.我絕對沒有要去撞她的想法
5.我只是不理解禮讓她,她為何要不爽?

如果這樣你還不能理解,
真的是幫不了您了。

mobile01cat1 wrote:
開車經過重重障礙來到...(恕刪)


紀錄器怎麼感覺搖搖晃晃的
mobile01cat1 wrote:
實在是不想再回應您,...(恕刪)


對不起!造成誤解。

我不是指閣下的作為不對。﹝ 請看我前述發文 ﹞

我是認為部分鄉民認為行人的行為不對,被撞剛好而已的見解有誤而言。

行人固然有錯,自然可以裁罰,但是車輛駕駛人有義務注意行車安全。

【絕對路權】行人穿越道闖紅燈 駕駛人要禮讓 ?!淺談行人闖紅燈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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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個怎麼辦?

過馬路

趕上班常常遇到學生...................
我也認為原PO沒有錯,而且也在行人優先的情況下讓他安全通過了

看到有少數人提出行人絕對優先的理論,基本上是對的

雖然很賭爛他違規闖紅燈,但是絕對不能讓對方受傷,不然絕對揮不清

不過大家是否有想過,他連走路都會闖紅燈了,難保他騎車或開車也是無視紅燈,直直開過去

違規就算了,如果造成他人的傷害呢?

其實這就很像很多人的觀念就是,我花了錢就要有我該有的服務品質(甚至是我花錢就是大爺的心態)

一味的要求希望店家的服務品質提昇,不過顧客自己本身的素質還是很低落

等哪天,顧客自己開店要服務客人的時候,你能保證他對客人的態度也很有禮貌嗎?

相對的,行人的素質沒有提昇,你能保證他哪天開車的時候不會違規嗎?

要求駕駛的同時,其實行人也該自己檢討

不然開車的做到了,行人卻沒做到,交通素養真的有提昇了嗎?

任何一方觀念都沒提昇,台灣未來想要擁有歐美日友善的交通環境只是癡人說夢而已

說台灣是已開發國家,大陸人聽了都笑出來
King Kong ain't got shit on me!
天阿!這是修養問題,車主禮讓行人,行人卻是這種態度,
這篇有能力上新聞,宣導一下行人與駕駛如何互相尊重!!
不要老是宣導駕駛要禮讓,行人卻不知如何尊重對方
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

mobile01cat1 wrote:
開車經過重重障礙來到...(恕刪)


我猜看看這是在哪裡,台灣??
我應該猜對了

great037 wrote:
就算是走斑馬線,行人也不能闖紅燈.
闖紅燈就是錯,只要影片中的女生沒有闖紅燈,一切問題都沒有了


我建議您不要只用這樣的態度與想法看待現實環境與現實法令,
不能單純說如果沒有怎樣,就不會有這個悲劇發生...等簡單的因果邏輯而已。

行人闖紅燈,那是一條罰則(如果警察要去抓)
但是車輛沒有禮讓行人在斑馬線上的行為,那又是另外一條罰則。(我知道樓主有禮讓)
萬一,我說萬一在這樣的狀況下發生車禍,我相信行人就是被開未依燈號過馬路的處罰,但是車主卻要負擔更大的責任。


衝出封鎖線 wrote:
大車本來就要禮讓小車...


在路上,行人與非機動車輛(例如腳踏車)都算是最弱勢且最不具傷害性,所以絕大多數的地方與法令大概都會要求機動車輛需要禮讓(或甚至完全禮讓)行人,或是規劃腳踏車專用道來避免傷害。
如果都是機動車子的話,就沒有所謂“大車要讓小車”的道理,大家依照交通規則與路權來走,這樣最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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