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些被檢舉的說的話是不是都一模一樣,嘴臉是不是也一模一樣!檢舉的太好了!好心有好報啊!這些違停的收罰單只是使用者付費,剛好而已!哪個天才以為改成檢舉期限七天就不會天天收罰單了?!就這等思維也學人家當立委?選民服務??收罰單吧你!
sunnymay0526 wrote:這故事告訴人:有騎樓的房子千萬不要買,比別人多付騎樓坪數的錢,但自己卻不能用....... 那您能買的房子不多了,現在房子有公設的多的是,公設可也是買房子的人出的錢,但卻要讓大家使用而不能獨佔的
我家門前是人行道,有一部分土地也是自己的。我本來也都停在人行道上,後來有一次看到推著嬰兒車的行人,因為我的方便而不便的情形。我隔天就去租了個車位,一個月租金3000。但是我沒停之後,便有一堆附近商家的顧客跑來違停。我氣不過打了幾次110報案,但警察根本不罰。我只能說,這個國家真的很畸形
5478ant wrote:有~我家就很特別~沒...(恕刪) 人心思變時代不同了,像我現在跟以前想法就大不同了以前政府想擴寬道路又沒錢徵收,當時我想大家方便就好無條建獻地,而獻的地並不是計畫道而是活生生的肉地可是20幾年下來在道路使用上就是比那些沒獻地的人吃虧現在這時代...還是自私點好..自私才有本..不然只會吃虧至於臺灣的建築法規..只能說國人錢包跟不上規定一堆老舊建築沒錢重建導致空間不足影響國人生活法規阿法規...就像有些地區的建蔽率少的要命..一棟房子貴的要命卻蓋不了幾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