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 就開罰人就是這樣 : 一次兩次不會怎樣就慢慢認為這是合理公認的行為當然 ~ 你不妨害到別人我是不會有意見罰幾次就會乖了一堆人還不是自家門口停車 (大馬路旁)從一開始的一戶停一台 (並聯)到最後一戶停2-3台 (串聯)大家都一樣好像變成是合法的
要是我一定貼很近~然後喇叭按到他倒退為止~大家都趕時間~逆向真的有點太誇張了而且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看了真讓人不爽!!!希望這篇新聞快點報~樓主可以發信給蘋果或X周刊~請記者幫你追~順便問問竹科警察除了指揮交通~開紅單還會什麼XDDDD
KenLSY wrote:同樣的,"tadream"也是只對結果來下定論,我雖然也不能贊同,但畢竟事實上,兩輛車都擋在車道上,也不能否認! 大哥,請告訴我你不是法官......不然又對台灣的司法體系更悲觀了。擋有兩種,一種擋人(就像T車),一種被擋(就像樓主)......什麼“結果論就是兩車都擋在車道"...,這有“自願與非自願”的區別。就像強暴犯姦了一個人,你能說”結果論就是兩人互姦”? 雖然我知道你也不贊同,但這種結果論你覺得像話嗎?
我每天都會經過這附近,園區的交通還真爛! 園區與寶山交流道之間有條聯絡道,快進園區的時候有一條橋,台積電建廠的協力廠商人員用車都會停在橋上,摩托車都沒有路走,要擠進來在汽車縫間穿梭,真的很危險! 園區裡面開車的人亂七八糟的多的是,每天都有一個寶山交流道往台積12廠的一台黑色Q5,明明就一堆車,還要鑽來鑽去! 能鑽多快呢??
影片寄到警察局也無法開罰,因為影片的日期、時間不正確所以無法舉證!我之前也有遇到類似惡性重大違規,撿舉了新北市政府信箱,結果新北市交通隊回E-mail說我的影片與檢舉的日期時間不符所以無法開罰,我也是買來都沒調時間,後來有人提醒萬一自己車禍日期時間不對也無法提出做舉證,我就趕緊將日期時間重新設定成正確的了!所以有裝行車記錄器的車主要注意自己記錄器上日期時間是否正確喔!
這路口就在我公司附近...說真的,竹科的從業人員雖然平均學歷挺高的,但不是學歷高=有公德與文明...每次碰到星期五或是下大雨,工業東九路靠近交流道的那個路口根本就無法左轉園區二路,因為園區二路的車子不是繼續裝傻闖紅燈,要不就是完全不懂"路口淨空"的意思...繼續跟上去排一整排,等能夠繼續移動..看~每次就因為這樣,那個路口就完全給她打結死掉,曾有一次等了超過20分鐘完全過不去的,最後只好從樓主開進來的路口左轉進園區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