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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與機車相撞


chenchihjen wrote:
可能是各有一半的責任...(恕刪)


+1

我也贊同你的想法

警車已經過半了

機車才突然衝出來

加上有死角.

過這種地方,有車擋住,又有路口,我通常都會慢

因為要是有車要轉進去,視線會被在旁邊的車擋住,

加上他旁邊的車還滿高的說.

這人騎車真的都沒有在注意路況的....
倒也不能說誰一定錯
也不要因為誰沒禮讓誰就看得沾沾自喜
感覺得出來機車的速度也有點快
而警車少打了方向燈讓人少了預防性的判斷啊.....
各有一半的錯誤

但是以騎機車的那種方式

也是早晚會遇到的
看了之前版友講的一些,要真是直行車路權大於轉彎車的話

那這樣警車不就直接卡在小路那邊,都不用轉彎了?後面的車一直累積下去?

對向那台休旅車都已減慢速度停下禮讓警車先行左轉了

那台機車可能因為視覺死角沒發現,而從一旁加速騎過

發現時,才往旁邊閃躲,不過沒閃過,才擦撞到警車

就我的看法,各有責任,而不是完全警車的錯

責任分配,就只有等交通鑑定小組的結果了
之前在YOUTUBE也看到一個類似的,只是沒撞上

我的看法是機車活該,只會衝?不會看一下周遭路況跟行車動向



雖然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沒錯,但是警車的車頭都已經過半了。

在看那機車的速度,只能說

旁邊的汽車都已經減速了。

鑽來鑽去就算了,感覺一點減速的跡象都沒有。
看起來應該是保安隊的....

他們都是這樣開車,每天都在路上閒晃一看奇怪的人就橫插!

我想應該是挑軟的吸毒犯之類....!

署桃附近最容易遇到他們!
警車錯~~~沒閃燈、沒打方向燈、有優先權,但沒有〝絕對〞路權~~~
雙方都與有過失,

不懂為何某些人都都喜歡一味指責一方的錯?
光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就可以打死雙方了!

為何有這鳥法律?
去問台灣司法界吧!
警車沒讓直行車--錯
機車硬要切過去 不一定有錯 但在實際上是吃虧的

無論是開車的或騎車的
有的人一坐上去就覺得自己是車神
有些明明切不過的硬要切
我只想問那些人
就算你在法律上贏了 你也沒掛
但你少了一條腿 對方賠你個兩千萬 划算嗎????????

有時在路上 不是誰切過去誰就贏
是誰安全到目的地 誰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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