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k225 wrote:
話說回來,樓主確實超...(恕刪)
話說回來,樓主確實超速了。
(1) 忠孝東路四段223巷 ~ 忠孝東路四段181巷 = 220公尺
行駛時間 : 15:37:45~15:37:57 = 12sec
計算時速 = 0.22/(12/3600) = 66km/hr
(2) 行駛時間 : 15:37:46~15:37:52 = 6sec
行駛距離 : 約略12條標線
計算時速 = 0.12/(6/3600) = 72km/hr
誤差容許值 = 1/12 --> 72*(1/12) = 6km/hr 上下
(3) 行駛時間 : 15:37:46~15:37:56 = 10sec
行駛距離 : 約略19條標線
計算時速 = 0.19/(10/3600) = 68.4km/hr
誤差容許值 = 1/19 ---> 68.4*(1/19) = 3.6km/hr 上下
不管是 72-6=66 還是 68.4-3.6=64.8 都已超速許多
單純推一下這篇

還有某些特殊例子,限速10, 15的....
有時我都在想,既然高速公路限速110, 那為何政府不把所有車輛(不分國產進口)全部限速110這樣固定測速趕不必裝了, 警察杯杯也不必練寫真拍攝了, 所有車只要care有無保持安全距離, 那不是完美!?
..........的災難嗎????????
afk225 wrote:
話說回來,樓主確實超...(恕刪)
您真的太厲害了
讚
話說
一個巴掌拍不響
欄車的人有錯
去想想為什麼被欄也不錯
小弟開車20好幾年了
怎麼都沒有被欄過
倒是年輕時欄過別人
這是我血氣方剛
先認錯
裝行車記錄器
是保護自己還是對付別人
我想只有自己去判斷
我個人的見解
誰會無聊到路上任意欄車
一定是有一定程度的被挑釁
至於是超車
按喇叭
我想板主的立場一定覺得沒有
我們也無需追究
畢竟
個人的開車習慣都不一樣
喜歡快的
喜歡超的
往往遇到狀況的機會會多一些
想一想
影片中那段加速跨越槽化線的畫面
看起來開的還蠻快的
如果
停一下
等幾秒
甚至只要個兩秒
不就沒有事了
等到被欄了
也沒有勇氣下車揍人
一定是躲在車上
說
我我我我我我有行車記錄器喔
你你你你你不要亂來
不然
我我我我要報警喔
然後再來貼一段沒有聲音的影片
或許很好玩
一次沒有事
兩次
三次呢
習慣不改
有機會遇到個不怕死的
受傷的是誰
開車
平安才是唯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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