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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紅線停人行道~停到要遮車牌~埋伏抓檢舉達人] 狂檢舉!住戶汽車違停騎樓月收25張罰單

我相信常態性的抓,再來就抓不太到了,這是長期檢舉同一處違規的心得。
如果常態性的抓,不限定特定地點,那效果會更好。

街坊鄰居三姑六婆,都在討論紅燈右轉會挨罰,過了幾個禮拜,還會有那麼多人紅燈右轉嗎?
現在警察是一年來一次交通大執法,您說剩下364天要不要停紅燈?當然會有很多人忍不住就衝啦。


我還是要說,檢舉者都可能被檢舉,被檢舉者也都可以去檢舉他人,甚麼翻轉說,只要不違規,就不會怕被檢舉。
法規也許有一些沒完備的地方,大家可以出點力請民代加加油嗎?

CPU599 wrote:
搬來南部就沒事了

高雄也有喔~
聽說檢舉達人一次檢舉了1000多件
附近鄰居也中好幾張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always CoCa Cola wrote:
鐵定是樓上的住戶, 我百分之一百確認,
1F住戶可以偷裝攝影機, 一定拍的倒是誰照的, 被逮到也不用住下去了, 哈哈!

應該很難抓到,
因為可能都是行車紀錄器拍的,
所以不會有人在那邊拍招等著被抓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在01發文, 就要有經得起被反問的心理準備.

不知是我會錯意還是資質駑鈍, 感覺我好像是被誤會我是站在違規者那邊.

我只贊同: 按規定行事! 僅此.
kl567 wrote:
連騎樓都出租當停車位...(恕刪)


32樓
32樓的熱心網友提供的相片看來
這戶人家門前本來沒有紅線
是否是為了收停車費申請劃線
反而害了自己?

如果真是如此
那真是三好加一好

sugizo74025 wrote:
政府應該好好學學日本,

規定一下,沒有自家車位,或含法的租用車位証明,不得申請買車 !

(恕刪)




早就應該這樣做了,只是我們的政府為了選舉不敢硬起來...

反正他們在想...台灣人健忘症很嚴重,事情只要拖的久就會忘光了~~~

qwert2426 wrote:
[檢舉教學]請參考[...(恕刪)

檢舉的好!!

不然
像我這種 如果要開車 還要先騎機車去租用停車場牽車的 不就是傻瓜~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感謝樓主熱心教學 期盼能激起共鳴 讓社會大眾能有個卑微的(行的安全)
台灣就是需要這樣子的人!真開心
qwert2426 wrote:
[檢舉教學]請參考[...(恕刪)
中和福祥路的公寓更厲害,是整排騎樓直接都外推成店面的一部分,連牆壁都是水泥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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