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碰到了比較敏感的機車騎士那女騎士不是想製造假車禍的樣子或許是如樓上說的誤認為被逼車吧題外話,建議各位安分守己的機車騎士若是碰到被逼車或者突發的對方違規交通情況(非指本篇)也別嚇的自摔了就撞上去或者讓他撞機車會有人幫你修到好,傷會有人幫你醫到好期間內薪水照領或許還可以幫國家增加個幾萬十幾萬的收入CEFIROV648 wrote:趕快報警吧!要是我會先打空檔拉轉警告她!在踹那soory她可能要送醫院了...(恕刪) 拉轉沒入檔可能會吃上恐嚇罪拉轉入D檔,SORRY你一定要進去蹲了La Chien wrote:大姊~真的該報警了踹車踹那麼多次,他踹一次以上我就直接下車"請"她停車然後告她恐嚇刑法第305條恐嚇罪成立條件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恕刪) 恐嚇罪大概不會成立因為已經行為了破壞的事實(就像A恐嚇B要扁他,也實際扁了B,只能以傷害罪論處)或許有構成毀損罪,如果能證明車有被踢壞的話
omio wrote:但人跟人的相處的道理到哪去了?你造成對方的『生命』危險,而對方只是對你的『物品』報復發洩這樣回想一下,對方反應真的有大到要被罵『瘋子』嗎? 這是個法治的國家~法當然擺第一位~你以為你在宣揚佛法嗎?敢問您法號甚麼? 甚麼道? 甚麼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