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ali wrote:
大叔很認真的回答這個問題,我煞得住。而且,我認為行車記錄主也有錯,因為,對方是車子行經在斑馬線上面就說是對方的錯!?那如果換成行人呢?
行經在斑馬線上面的通常是行人而不是車子。因此,我主張斑馬線車子付80%責任,行車記錄主付20%責任。
行經路口應減速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http://www.e-land.gov.tw/ct.asp?xItem=54643&ctNode=891&mp=4
你有沒有搞錯啊
同時間,左轉燈亮,路權在車主這邊
班馬線上的號誌一定是紅燈
就算是行人也禁止通行,有人說行人可以闖紅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