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只是個悲慘世界,還是個是非顛倒的地方~可憐一碼歸一碼1.替代役紅燈右轉2.汽車車主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3.汽車車主跨越雙黃線超車4.汽車車主超速(ps:按車主行車記錄器秒數+google地圖距離判斷)一般道路正常行駛,很多人都認為機車要讓道,閃到旁邊騎,錯!只要機車正常速度騎乘,後方汽車也一樣要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真不知道這些人駕照是怎麼考過的,以為電視電影看太多,還真以為他自己在頭文字D勒
替代役幾位頂多就紅燈右轉,每台車繳600貢獻國庫.另外,機車汽車即使紅燈右轉,一旦進入車道就有該車道行駛主權.不能騎車道中間?誰規定的?車道上有寫禁行機車嗎?還是你女兒說不行?雙黃線超車就算了,還故意用很靠近車身的距離超車,沒事就沒事,不幸把別人嚇到摔車你老兄會不會下車負責?還是你根本想用刷卡擦撞的方式把騎士撞倒?要是超車保持點距離,相信那幾位替代役也不會這麼吃飽沒事幹......危險駕駛,簡直是路上的不定時炸彈,欠砲
GOLF 五代 R32 重踩二檔換三檔時速一定有90以上開車沒違規過的就像在酒店找處女一樣少之又少....只是我個人是不會臉皮厚到自己違規來糾正別人違規為什麼會"趨前擋在你車後",因為"要大聲對你咆哮"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開車很危險" !!!
看一下那條路限速多少,你又開到多少,你確定那條白色的線是車道線?還是路肩線?線寬十公分白色實線為車道分隔線,右方為慢車道。機車可以行駛。線寬十五公分白色實線為車道邊線,右方為路肩。機車汽車都不可以行駛。你確定他們一定要騎在旁邊?在限速內你有甚麼資格要他們讓?替代役不用判軍法,不用在那說嘴,紅燈右轉600,你隨便看都比他們嚴重,吃虧的會是誰?自己像是飆車族似的開車法還拿小孩當擋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