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day wrote:
行車記錄器主要是用來證明肇事責任用的
例如別人闖紅燈撞到你,他硬說沒有
這時有沒有行車記錄器就有差了
基本上行車記錄器是給優良駕駛保護自己用的






如果..不巧碰到因為你開車,對向或旁邊的車自己被自己嚇到,自己路倒在你車前(沒碰撞喔..還有段距離),
開車的你停下了(不停就撞上去了),下車查看;本來路倒的人說自己跌倒,後來旁邊圍觀的人你一句我一句,
自己嚇到路倒的改口說是開車的你撞他的,這時,行車紀錄器就派上用場了。
有時候人家是自己嚇自己自己路倒時,發生的當下是記不住倒底是怎樣發生的,容易被旁人誤導..
會覺得" 欸..好像真的是後面的車撞我的",一口咬定你撞他時...
當下如果有裝行車紀錄器,就會拍拍胸口說 "好險!我有裝!"
(以上那個路倒例子,真實的發生在我先生的朋友身上...路人在看到一位路倒的騎腳踏車的阿桑、一輛停在腳踏車前的車子的結果,全都認定下車的駕駛一定是撞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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