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違規停車真要命,騎車80歲阿伯因此住院

幻想:
阿伯無肇責
汽車駕駛與違停貨車64/73

剩下的就交給樓主自己去處理吧...
如果可以,請記得回報結果唷!
不好意思
小弟眼拙

我怎麼看都是阿伯自已飄出來擦撞車子的啊?

路邊違停是有錯(過失)
影片駕駛也已經判斷可超車安全距離(第一台機車就安然無事)
阿伯想超過前方機車往左偏移
自已要偏移車道不留意後方來車
擦撞到影片駕駛的車不是?
不然的話,要不要把前方機車「車速過慢導致阿伯來不及煞停只好左邊」的問題拉出來另外討論啊?

雖然這麼說不對
不過阿伯自已要負的責任比較多吧?
來補兩張圖。



如果沒看錯,紅圈阿伯就是發生碰撞的機車吧?

我又沒看錯的話,他兩個車輪應該都已經在快車道了吧?

而且到發生碰撞中間並沒有回到慢車道又再出來快車道,這樣的距離還不去注意同車道前車?(就是不把機車當車看阿...)


再來


綠圈中的車輛,沒看走眼的話,此時他是在慢車道上的。

此時隔壁車道(快車道)近距離已有來車(拍攝車),
參照 第 97 條第 2 項(於快慢車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及 第 99 條第 1 項第 3 款(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

前面紅圈阿伯早已在安全距離內完成變換車道(過程中也並未發生碰撞),所以是要套用在後面綠圈中的機車。

若是拍攝車在原行車路線上(快車道)超越此車(綠圈)時,在快車道上發生碰撞,那麼就是機車不當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肇責就在機車,且因機車是旁邊車道的併行車輛,在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行駛中注意車前動態)上就不成立了,此時拍攝車的肇責就極可能為 0。

而機車變換車道的原因在原行駛路徑(慢車道)被違停(加重紅字, 避免有人說我袒護違規停車)車輛擋住,只好被迫變換車道,此時該輛違停車就一定有肇責。
這算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例子吧~

盜亞 wrote:
來補兩張圖。如果沒看...(恕刪)


您辛苦了!

那種道路是沒有快慢車道的。
我用600D寫日記
walakaho wrote:
您辛苦了!

那種道路是沒有快慢車道的。


如果不是快車道跟慢車道,請問是人行道嗎?還是飛機跑道?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83 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

第 183-1 條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間隔至少十公分。
說了這麼多還不是一樣

你就是在說跟違停無關不是?
還一定要在某個時間點才算
算了,大家都不是法官
爭論再多也沒意義

都在開車的,會覺得機車有錯(很衰)
都在騎車的,會覺得汽車有錯(硬鑽)
常常違停的,會覺得違停沒錯(我只是違規啊!甘我屁事)

就我來看,三方都有錯
只是阿伯站得住腳

盜亞 wrote:
來補兩張圖。如果沒看...(恕刪)
車禍「頭過身就過」死者子控不公

看起來到了最後,有可能是樓主無責...
與樓主的案例挺類似的

joujoy1818 wrote:
家人正常行駛於汽車道結果與騎機車80歲的阿伯發生碰撞(撞擊點在右後門已拍照存證)


joujoy1818 wrote:
其實可看出長輩當時是已有左偏一點想快速通過
fanrien wrote:
車禍「頭過身就過」死...(恕刪)



好吧, 同樣蘋果吃蘋果...

我先前的發言有一部份是引用如下...

超車未叭 起訴嘆難道討打

該檢察官應該是引用道安101條第一項第三款。

不過你引用的較新(2013/6/10),我引用的較舊(2011/4/20)...

你引用的是法官,我引用的是檢察官。

所以,你贏了,我輸了。

----------------------------

補充:如果樓主家人未和阿伯和解,或和解不成。

未來的奇幻漂流有可能是先被檢察官起訴,

然後一審判無過失傷害。

檢察官不服再提上訴。

然後二審再判無過失傷害定讞。

是這樣子的嗎...??

如果是這樣子,那樓主的家人是否考慮跟他拼拼看。
沒有誰贏誰輸啦
只是就很巧今天突然有這個新聞

三方都有錯,且三方都把風險一層一層推進至發生事故的等級
該新聞的判決其實我覺得不合理
除非該機車騎士有故意的嫌疑
不然我實在想不到理由一定要這樣硬鑽

百慕里 wrote:
好吧, 同樣蘋果吃蘋...(恕刪)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