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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檢舉違規的計程車,憑這張照片難道不夠力嗎?

鐵馬豬 wrote:
如圖,是我在楊梅市梅高路/水尾橋 路口,停等紅燈的時候拍下的,圖片中TOYOTA WISH 計程車,當時企圖闖紅燈,我當場目擊他差點撞到從路口準備左轉的機車騎士,所幸沒有真的發生事故。但是,當下我覺得這個計程車很惡質,拍下這張照片想要檢舉他...
(恕刪)


不要說網路上的人很酸...
而是樓主自己拍的證據實在是不足...
1.沒有時間...
2.無法證明計程車是紅燈前已經停車然後又越過停止線...

(警察辦案或者開單取締都是干涉民眾權益...所以必須得要證據十足才能辦...)
(反觀民眾檢舉警察服務態度不佳卻只要隨口一句話...卻不用拿出任何證據...反倒是被檢舉的人要提出佐證說根本沒有服務態度不佳一事)

話說回來...停等紅燈時駕駛不得使用智慧型手機或者平板電腦...
樓主你...違規了嗎?

如果是你的行車紀錄器安裝在駕駛座前擋風板...然後擷取於行車紀錄器的...
該有影片檔吧?
建議把整段影片給你所檢舉地點的管轄單位...
肯定能證明你說的事實...
順便證明你不是違規使用智慧型手機或者平板所拍攝取得的...
違法所取得的證據...
不能當證據使用...就降...
這種計程車真的有夠王八蛋

通常只有單張照片檢舉成功機率不高

影片的話才能完整回覆當時狀況

我想承辦這類檢舉案件的員警應該沒有業績,懶得弄吧

唉.....

shitses wrote:
所以光憑這張照片不能說他闖紅燈
但若是這照片他沒踏煞車的話 表示他在闖紅燈


你這樣說也是有問題的,有的人停紅燈會放空檔拉手煞車,這時候煞車燈並不會亮起。

鐵馬豬 wrote:
如圖,是我在楊梅市梅...(恕刪)


這張照片只能證明有人在車輛駕駛中

尚未把車輛停放路邊就使用手機

如此而已

以上

Cat_Hyts wrote:
這樣當然不夠,你如果...(恕刪)


紅綠燈上顯示10秒才綠燈這樣不能證明? lol 你也蠻厲害的.
不能轉寄給督察室之類的單位嗎

鐵馬豬 wrote:
如圖,是我在楊梅市梅...(恕刪)
恭賀恐怖的螞蟻汽水維大力敗訴定讞
我覺得有時候01論壇變成facebook了~
不用用問你想檢舉~直接檢舉就好~照片有力沒力不是鄉民說的算!!
檢舉成功 很有力 檢舉失敗 下次在努力
但是問這個.....有意義嘛‘?

macoross wrote:
不要說網路上的人很酸...
而是樓主自己拍的證據實在是不足...
1.沒有時間...
2.無法證明計程車是紅燈前已經停車然後又越過停止線...

(警察辦案或者開單取締都是干涉民眾權益...所以必須得要證據十足才能辦...)
(反觀民眾檢舉警察服務態度不佳卻只要隨口一句話...卻不用拿出任何證據...反倒是被檢舉的人要提出佐證說根本沒有服務態度不佳一事)

話說回來...停等紅燈時駕駛不得使用智慧型手機或者平板電腦...
樓主你...違規了嗎?

如果是你的行車紀錄器安裝在駕駛座前擋風板...然後擷取於行車紀錄器的...
該有影片檔吧?
建議把整段影片給你所檢舉地點的管轄單位...
肯定能證明你說的事實...
順便證明你不是違規使用智慧型手機或者平板所拍攝取得的...
違法所取得的證據...
不能當證據使用...就降
...
...(恕刪)

喔...
鐵兄用心良苦,的確是一幅發人深省的照片. 我35年前考駕照路考時,沒打方向燈扣4分,倒車入庫及路邊停車壓線各扣18分,有兩種重大違規各扣36分,一是闖平交道,二是斑馬線不停車或停在斑馬線上,80分及格,所以方向燈忘了打5次,或壓線1次都可獲頒駕照,但是扣一次36分考官就請考照人下車了.

我有個朋友在無交通號誌路口見無車輛便緩慢滑行進入路口,不巧後面跟了一部警車,他老兄罰鍰300美金還要上課.由此可知路口地面上的那一條白線和STOP這塊牌子的重要性,因為它們代表了每個駕駛人都應該遵守的法律,到路口必須將車輛停止然後起步,先停先走.至於超越停止線及停在斑馬線上壓迫行人及等於闖紅燈的這張重大違規照片,在美加是要吊扣駕照的,這也是許多人回台無論行車或走路時心裡極度沒有安全感的原因.
樓主真可憐 現在竟然有人要說樓主使用手持行動裝置 我覺得警察應該更無法舉證使用手持行動裝置了吧
再說樓主難道不能用相機嗎?<--- 雖然我不知道相機能不能使用 哈哈
不過我還是覺得樓有點歪了 哈哈 01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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