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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7-KP]竹科逆向擋道女(12/28更新警方回覆)

看來這樓釣出了一堆神人~~~

只能說,市佔高,腦殘跟白目的比例也跟著高~~

如果我不趕時間的話,我會直接給她撞下去,然後報警。

趕時間是吧! 我就讓妳多趕一點,順便再花點錢促進經濟循環~~~

還有,樓上說啥應注意未注意的,基本上很難用到條,逆向基本上跟追撞(未保持安全距離)

差不多一樣是天王條款了,應該是逆向的要負100%肇責。
看到原來有那麼多人都知道這號人物
我覺得應該已經不是檢舉交通隊罰錢可以讓他得到教訓
我看他跨越雙黃線又違規停車
〔實務上有關違規停車可能觸犯的刑責〕
(1)違規停車導致他人發生車禍,可依過失傷害罪處6月以下徒刑,若致人死亡更可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以下
徒刑。
(2)因違規停車妨害救災逃生,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因此致人於死,可處7年以上徒刑或無期徒刑。
(3)違規停車妨礙他人通行,觸犯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不知道第3條樓主不知道願不願意去試試看
一次就給他的到應有的罰則。
如果因為這樣子讓你上班遲到搞不好還可以向他求償民事賠償。
丟盡竹科人的臉

應該要重罰,遏止歪風,有吊銷駕照,讓全台灣這種三寶嬸,永世隔絕不得開車上路,危亂交通的必要!
羞恥心影響一個人的素養啊~~

支持投訴,車號記住了,我遇到的話,有違規見一次投訴一次。

但說實在的,新竹交通投訴管道並不是很健全。
真的要蓋大樓~~
每天 我也進園區上班!
高速公路 從竹北交流道口我就會乖乖排隊下新安交流道!!
最討厭那些"插隊" "硬插"的人

擔心會遲到 就早點出門~~~

這個逆向的 真的該死!!~
大家都排隊遵守交通規則 怎麼會有這樣的人!!

到最後 會拿藥單 藥袋出來跪著說 我有躁鬱症嗎?

唉!~
HI I am Gary!~ http://mussod.pixnet.net/blog

一天到晚游泳的魚 wrote:
這個案例除了跨越雙黃線, 逆向行駛, 還有什麼可以舉發他的阿, 舉發的重一點才會讓他反省
可以舉發妨害自由嗎? 危險駕駛?


教你狠一點的
以刑法來處理

如擋道時間過久,以刑法302條『私行拘禁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又是一個馬路三寶.....檢舉他啦 這種人就是自私 只會想到自己完全不管別人= =
TOYOTA:躺著也中槍
怎麼還沒上新聞?
都已經推到第二層了!

阿母,哇滴加啦!!!
在台灣很常見阿!

高速公路大家都在排隊下交流道,

也是有人喜歡跑到前面跨越雙白線用插隊的,

狠一點的還跑路肩,這是非常正常的。
太陽餅獸 wrote:
怎麼還沒上新聞?都已...(恕刪)

有夠誇張的啦,我以為是影片暫停了耶...
真的完全不動,不會想說移一下車讓你們先過??? 實在是太Cool了,這種人不檢舉她怎麼可以~~
大酥團最高絕學,無視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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