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沒打方向燈,還敢去投訴

警車追隨的途中,又來了另一台警車開在這台被開單汽車的9~11點鐘的方向
但這台車並沒停車,還左轉躲開這台支援的警車
這台車的家人竟然還有臉皮投訴!真是不知羞恥!

這是在說什麼歪理?這分明是,不接受攔檢超速逃逸,開槍制止都不為過;
幸好在路上沒有撞上「記者」。
其實台灣到處都是這種不要臉的人啊
你看看你家親戚 你家鄰居 是不是都有這種不要臉的人
這種人太多了 所以台灣已經變成鬼島了
edel52 wrote:
這是在說什麼歪理?這...(恕刪)
我也無意冒犯,我只認為台灣真的人權太過頭了,但警察的執法方式也太危險了,如果這是在國外,早就攔車開槍壓制了,還讓他闖紅燈逆向四處趴趴走,如果真的撞到了摩托車造成死傷,你會怎麼看待這件事呢?再不知道他酒駕的前提下,與其這樣開他罰單,怎麼不直接先以公共危險&拒捕直接攔停送辦,

davidhouse77 wrote:
無意冒犯

但是警察...(恕刪)

danny1943 wrote:
我也無意冒犯,我只認...(恕刪)


看來我們看法是一致的
我以為你是盲目支持人民的那一派,
我為我的錯誤猜測道歉

但是,基本上,什麼做法都會有人打負分

不予欄檢 : 警察執法不力,造成交通危險
跟車攔檢 : 警察預謀開單,給予駕駛壓力
超車攔檢 : 警察濫用職權,公然危險駕駛
開槍攔檢 : 警察執法過當,完全枉顧人命

我想,畸形的執法手段,也跟人民畸形的道德標準有關
今天如果是開槍攔檢,我想標題肯定又更聳動了
這是你我都心知肚明的,對吧 :)
主要還是希望,這種民粹法治的風氣可以盡快消除
畢竟警務人員的權利,正在被媒體一點一點剝奪.
坦白說,我當然更希望看到開槍攔檢
這社會本來就是需要一些強制力的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lono7 wrote:
ANS:
1)轉彎未使用方向燈共8張(900*8=7200)
2.)闖紅燈共2張(2700*2=5400)
3.)闖紅燈,未使用方向燈共1 張(3600)
4.)紅燈右轉,未使用方向燈共1 張(1800)
5.)紅燈右轉,拒絕停車接受稽查逃逸共1 張(3600)
6.)逆向行駛共1 張(900)
7.)酒後駕車拒絕接受酒測共1 張(60000)
以上總共82500

喝酒的遇到臨檢總會認為[酒測的比較貴],所以找各種理由[拒絕酒測]?


以下看看處罰條例怎麼說的




應該還要一條危險駕駛吧 跟蛇形
我弟之前被警察跟拍
警察騎機車 我弟只是鑽車 而且車也很少

就被開一張 之後申訴 成立 因為收到是照片 太模糊

AS99999 wrote:
應該還要一條危險駕駛...(恕刪)


公共危險直接起訴啦
我覺得警察這樣算很好了吧!
攔查不停還闖紅燈加速逃逸!
還說什麼未見攔查;而且繞道前面我們就停?
沒有把他們當成嫌疑犯直接採取強硬手動就不錯了!
投訴勒!
這種人直接槍斃好了!
為何不停靠路邊受檢,被追萬一被開槍不是更慘
擺明就是酒駕心虛不敢停,有種去美國試試這招
準備被上手銬壓在地上吃土,順便進拘留所先住幾晚再來說後續的罰款、吊照跟開庭
大概車也別想要了,不是被頂到路邊再也開不動就是被射成蜂窩了

現在的媒體就是以罵政府或任何跟政府沾得上邊的任何東西為樂
根本就到了沒有是非沒有把關的地步,
這則新聞很明顯是有人投訴,可以填版面,又可以罵政府就上了,

唉...什麼職業不做,想不開去做記者,是很喜歡公開出糗,被取笑被罵嗎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