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認為 如果時速表灌水不多的話 你應該會覺的高速公路速限夠用了 小弟住中南部 習貫用表速120 gps116跑 就一路不斷要超車了 且從速限調為110以來 還沒收到超速罰單過 以正常人來說 照像機應該不會是大困擾吧但取締車距困擾就超大了
美國高速公路好像沒看過超速照相也 雖然速限有時只有65英哩但大家幾乎都以前面車流速度為標準 儘管旁邊有警車舉個例 前面85英里車流 (約130~140公里) 大家只要都維持順暢大家都不會減速 在美國開車 速度真的都很快有次我被警車攔下來 問我知不知道速限 我只回 我跟前面的車流阿當時也約85英里 問他不清楚為何要攔我 後來他才跟我說 我變換車道一次變三個車道 後來可能是看我拿台灣國際駕照 搞不懂這是哪國就放我離開了 報告完畢
超速照相機應該增加,趕時間不會早點出門?開快車增加快趕?這些都危害安全善良老百姓,罰則提高一倍也可以增加收入。另外應該加裝噪音檢測器(含錄音蒐證功能),把一些改裝汽車或是摩托車一網打盡,這些日常生活沒人注意晚上想引人注意的,把照片貼出來就知道他們長相都很憋。
要是大家都守法國家賺不到罰單這些設備維護成本變高後這些設備也會越來越少借問一下我高速公路只開過台北高雄來回一次是不是很多測速照相的警告都是沒有測速相機?我看到好幾次但GARMIN都沒有警告我而我也沒看到測速相機被騙了幾次之後我都只信GARMIN的警告了
台灣的問題是速限太慢...很多路段設定都不合理...例如五股到新莊那條又直又平的快速道路居然速限60...腦殘喔...現在都2012年了...車子隨便踩踩就一百多...訂那種烏龜速限是怎樣?高速公路難道不能學一下德國嗎?內線最高速限提高...龜車禁止行使內線...唉~~講也是白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