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8088 wrote:
你想幫警察賺積效獎金?
如果違規並沒有造成別人的傷害。
應該得饒人處且饒人。
看過電影「蜘蛛人」嗎?
他一開始遇到搶匪,也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干我何事的態度,結果搶匪下樓後
就把他的叔叔給殺了。
台灣一年的A1死亡人數約2、3千人,這些人是不會重復的,你知道嗎?
改天會輪到誰呢?
每年總計車禍件數有十幾萬件,誰何時會輪到呢?
莫要自己、親人受害之後,才曉得檢舉違規的重要啊。



Kevin4931 wrote:
請用力的寄給當地的交通警察去處理!
不用理會那些: 你是聖人嗎? 之類的言論
有些人你不給他罰單他永遠都不知道他做錯了!
像我朋友現在被撞躺在醫院! 腦部輕微出血
為啥?
就是他為了貪圖方便跟搶時間, 騎機車逆向去安全島等紅燈
結果綠燈時跟快車道汽車同時起步, 因汽車駕駛視線死角沒看到被撞!!
你若之前賞他一張罰單讓他心生警惕
他現在也不用躺在病床那邊哀嚎!!
所以請用力的寄給警局!! 拜託你......(恕刪)
crazy4you wrote:
小弟我最近才申訴過一個被人檢舉的違規罰單,當時是塞車路段時速不高又在閘道口附近,我很習慣性的開始向內側變換車道,就這樣我被檢舉了說我未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但當我看到檢舉的附件我傻眼了,只是一連串我換車道的照片,沒有任何時速跟距離的數據,我給很多人看過大家的反應都一樣,這樣開很平常的阿??
後來我申訴了~交通隊也裁決我免罰~! 重點來了 ~ 為何這樣粗糙的檢舉會被接受且開單?? 難道是希望遇上比較認命的駕駛~業績不賺白不賺嗎?? 那申訴人所浪費的時間跟金錢誰來負責??其實我不太贊成民眾檢舉行車違規,因為不客觀也很難有科學證據且中間會有太多的個人因素,就像常常在電視上看到有些車抱怨被另他車霸凌,我就會懷疑那都可能只是片段,如果再往前倒帶看,或許是被霸凌的車是有錯在先,只是最後結果是他輸了就故意貼出最後一段來取暖罷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