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看到別人一堆違規差點害到人,想檢舉,自己現有的行車記錄器,又模糊不清楚真的很嘔,有推薦什麼記錄器可以白天晚上都能清楚拍攝呢
我講實在的, 目前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在未審判定讞前, 屬於無罪推論.
認識的人, 因為認識, 所以側錄行為是你已知他犯罪做的蒐證, 這個點可以解釋
不認識的路人甲, 你憑猜測推估他可能犯罪做側錄蒐證行為.....這行為.....犯不犯法可以請律師或法律專業告知.
我的認知, 一個人在街上走, 有另一個不認識的人一直拿著側錄器再對他錄影, 這個行為是犯罪的.
至於違規檢舉.....人家違的是規,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 你對人家的蒐證側錄行為, 可能違法.
這個點也就是目前油管主播在錄像時必須要徵求入鏡者同意, 不然必須把人家馬賽克掉的原因, 人家沒有同意你側錄他, 而你做了........
tony333324 wrote:
建議樓主, 放棄這個念頭.
我講實在的, 目前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在未審判定讞前, 屬於無罪推論.
認識的人, 因為認識, 所以側錄行為是你已知他犯罪做的蒐證, 這個點可以解釋
不認識的路人甲, 你憑猜測推估他可能犯罪做側錄蒐證行為.....這行為.....犯不犯法可以請律師或法律專業告知.
我的認知, 一個人在街上走, 有另一個不認識的人一直拿著側錄器再對他錄影, 這個行為是犯罪的.
至於違規檢舉.....人家違的是規,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 你對人家的蒐證側錄行為, 可能違法.
這個點也就是目前油管主播在錄像時必須要徵求入鏡者同意, 不然必須把人家馬賽克掉的原因, 人家沒有同意你側錄他, 而你做了........
t大應該沒在法學院上過課或是旁聽過

刑事才有無罪推論,
蒐證側錄行為,
可能違法要看地點,
如果是在私人住宅內進行,
未取得當事人同意前,
確實違法,
但如果是在公眾場合進行,
例如運動場或道路上,
屬於人人得以公開見聞的場地,
不適用刑法妨礙秘密規定

交通法律是立法院制定與修法的法律,
交通違規是違反交通法律的條文,
不是違反什麼規

所以說法律不管是實務還是學說,
與民眾的認知有很大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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