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行經桃園經國路與春日路口時,一輛機車從我身旁經過,只聽見扣的一聲,發現那個人擦撞到我車門,事後叭她,她也不理,回來才發現右車門一道小擦痕,我想這應該也很難舉證她肇事,但她像照片這樣行駛兩車間是否可以檢舉成功?車號是293-DHN,感謝.
文刀武筆 wrote:今日下午行經桃園經國...(恕刪) 我也曾經發生過類似狀況,機車撞到我後保險桿,我有聽到聲音,行車記錄器也只有錄到聲音報案後警察說沒有直接證據,說無法送案。我也很生氣,那向警察說,請開他機車走快車道罰單,警察說,只看到機車騎在白線上。你可以試試報案警察如何處理?
我之前在台北市遇過停紅燈時 摩托車鑽車道撞到我的後保桿我下車叫他靠邊結果一綠燈 他就跑了報警警察也很幫忙最後警察局有發公文 給對方 到警局說明但是對方不理 就沒下文了有保險就報警處理吧至少確認責任不在你明年保費不會增加
相信這是很多開車人的痛經常會遇到機車騎士鑽車縫而白目地撞到車子車身或者是後照鏡我的車也因為被機車撞了幾次後照鏡之後,已經無法電動折合了尤其是每天經過的地下道,雙向都是單線,但是機車騎士每次都想要鑽因為對象有來車怕被撞,所以都會由右方來鑽而每次鑽的結果就是技術差,而擦撞到後照鏡幾次下來,應該是後照鏡裡的齒輪崩牙了,導致於電動折合只剩下一邊><"所以,我現在開車只要經過地下道,一定將車身偏向右方讓右邊沒有多餘的空間,這樣機車就不會見縫插針了我知道這樣會讓很多機車騎士罵我但是,請各位機車騎士評評理,如果今天是你開車,騎機車的撞到你的後照鏡或者車身導致於機件出現故障或外觀的毀損但是機車騎士根本連看都不看當作沒這回是揚長而去你的心中作何感受??
文刀武筆 wrote:今日下午行經桃園經國...(恕刪) 難阿~~~你能舉發的大概只有機車行駛內車道之類的但是沒有拍到地點沒有地上分隔線沒有警示牌之類的警察不會因為你的一張照片還去實地勘查~測量行車記錄器檢舉很簡單但是要能證明事實到開單難度算很高了更別提他刮傷你的烤漆之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