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tcj wrote:好慘~~晚上騎車真的...(恕刪) 好可怕,直接從肚子和胸部壓過去,不知道腸子有沒有跑出來那台壓過去的轎車也很難跟機車保持距離吧,機車飆太快了,在面前犁田,擋都擋不住~~~~
我個人覺得開車的車主應該完全不用負責任,因為他是開在快車道,機車違規行駛快車道,且任何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再加上他超車道人家前方自摔..........被輾過我真的覺得是他的問題.今天換成任何人我覺得都不可能閃過他,就算閃過了也會撞到旁邊的車輛吧(還好當時旁邊也沒有其他車輛同時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