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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後霧燈的使用時機--台灣法規

懇請汽車用路人了解一下後霧燈的使用時機: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4款規定:「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1,200以上3,600以下罰鍰。」

若在天晴時開啟後霧燈,非常刺眼,會造成後方駕駛眼睛不適,反易增加交通事故之機率,亦已有多起不當開啟後霧燈車輛,遭人檢舉開罰的案例.
並不是車上有燈就隨意任開,就像沒有人會在晴天使用雨刷同樣的道理,請各位駕駛留意,適當使用霧燈之時機.

謝謝大家.
2015-03-18 12:47 發佈
問題很多根本不知道他自已開了後霧燈

arston wrote:
懇請汽車用路人了解...(恕刪)


小弟近2個月來檢舉大概10多起亂開後霧燈的,

99.9%會開單(警方回覆),

不知道自己亂開燈也沒關係,

多收幾次掛號信就會知道那個叫後霧燈。

另外如果最近已經收到掛號信的,

可不可以麻煩上來01開個箱,

警惕一下那些不知道怎麼看儀錶板上燈號的駕駛人。
後霧燈真的很討厭...
還有那種在內車道開60,又開著遠光燈的...
超也不是、不超也不是...
請問大大是要如何檢舉這些亂開燈的車…謝謝
alexway wrote:
小弟近2個月來檢舉...(恕刪)
你好,如果在不影響駕駛安全的前提下,又剛好能拍到清析的影片或照片,是可以進行檢舉的.
端看違規發生的地點,再進入該區域的交通大隊官網,都有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的選項可以點選.

舉例:
1) 違規情事若發生在台北市,請至"台北市交通大隊"網站.
2) 違規情事若發生在國道,請至"國道交通大隊"網站.
3) 違規情事若發生在新北市,請至"新北市交通大隊"網站.
依此類推.

但,各區域的檢舉方式稍有不同,比如國道交通檢舉,需附兩張以上的照片,或是影片,且本身照片或影片要有日期與時間.
所以可採用行車紀錄器的影像檢舉,也接受直接上傳影片檔案,有80mb的容量限制.
而台北市交通大隊只需一張清析的照片,但需說明詳細路段與時間.

各地區的詳細規則,可參考各區域的交通大隊官網的檢舉說明.

但檢舉交通違規案件並沒有回饋獎金這件事,請有意進行檢舉的網友不要誤會.

敬祝大家行車平安且順利.

alexway wrote:
小弟近2個月來檢舉...(恕刪)


謝謝您的分享,在政府強制要求新車要配置後霧燈的這幾年來,卻沒有看到或聽到任何針對正確車燈使用的宣導,
規範車輛配置霧燈,在多霧與多雨的台灣,適當使用下,相信有增加交通安全的效果,
但是若不當的使用,確實是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擾.

不論是無意開啟後霧燈或刻意(有的甚至改為與煞車燈一併作動)開啟的駕駛人,
對這些人而言,或許誠如您所言,多檢舉幾次的方式,就會懂得如何正確使用後霧燈,也是現階段不得不採用的非常手段之一.

謝謝,
祝大家行車平安.

HonSis wrote:
後霧燈真的很討厭....(恕刪)


謝謝您的分享,是的,不當的使用遠光燈,甚至比不當使用後霧燈更另人厭惡.
對開在前方的車輛,持續強力遠光的照射下而言,更是辛苦.

雖然能理解在此發言能改善的有限,但實在忍不住要上01柔性勸說,
希望大家都能平心靜氣的開車,並確保行車安全.
神A神W。 這兩台真他X的一堆開霧燈的
每次在路上真想用大燈照他眼睛
先聲明 我家的車都夠老 所以都沒後霧燈
在01看到太多人超度爛後霧燈 但 可能小弟眼睛異常 我很少覺的後霧燈會刺眼到難受 離他遠一點不就感覺暗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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