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車子訂單上面寫全車隔熱紙,結果車子牽回來後過了幾天女王覺得
坐在車內有種被太陽灼身的感覺…
略...
略...
略...x100
業務對我們說沒錯呀,是貼全車隔熱紙!
全車隔熱紙就是不含前檔呀!
.............
各位鄉親父老,下次買車訂單上記得要寫全車含前檔隔熱紙,才是你想要的「全車」隔熱紙呀!
..............
星巴克的中杯是小杯...大杯是中杯...特大才是大杯...
買汽車說全車隔熱紙其實是不含全檔
鳳梨酥其實沒有鳳梨
王子麵也沒王子
米粉其實跟米沒啥關係...
杏仁豆腐用的其實是杏仁香精...
.....
這個島內的事情好複雜......唉~~
Alan543 wrote:
冤有頭債有主.哪一家...(恕刪)
哪一家不重要了,因為最後有把前檔貼上去了...
況且,業務說業內都是這樣的...
stan8880 wrote:
是說文解字嗎
匚匚尺...(恕刪)
不知道未來會不會有類似的彙整內容提醒大家....
再來一個:大白菜其實不是因為小白菜長大了...他們其實不是親戚!
dmu919 wrote:
前檔不能貼隔熱紙 只能貼上緣15公分的規定是取消了嗎...(恕刪)
查閱來源:交通部 http://www.motc.gov.tw/
查閱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依據第39條及39條之一第九項:
九、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
識車號外,並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
另依據該網站查閱相關行政解釋,茲援引
內政部警政署67.10.13.警署交字第一五二五九號函
規定汽車車身玻璃貼用反光紙之處理
一、禁止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貼用反光紙,現行「道路交
通安全規則」第卅九條第十八款既已訂有明文,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四款亦有處罰規
定,各公路監理單位及警宗機關自應依法執行。
二、查上項法令禁止汽車車窗及檔風玻璃粘貼,係僅以貼
用反光紙為限,至於貼用無反光之隔熱紙者,自不在
取締範圍,請轉知所屬注意,以杜執行偏差。(內政
部警政署67.10.13.警署交字第一五二五九號函)
看自用小客車起來應該是可以貼隔熱紙,只有計程車才不行貼隔熱紙
補充一下:另依據 交通部78.12.9. 交路字第三五八0一號函
關於計程車車窗黏貼有色透明隔熱紙應否按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五款加以處罰
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十五款規
定,營業小客車車窗玻璃並不得黏貼有色紙」,其所稱有
色紙,係任何有顏色之紙均包括在內。故本案計程車黏貼
「有色隔熱紙」,當為上開規則所稱之「有色紙」自無疑
義,應援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
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
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吊扣其其牌照」,對經稽查小組臨檢
不合上開規則規定之計程車,責令其限期辦理檢驗改正。
(交通部78.12.9. 交路字第三五八0一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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