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懷疑,這真的發生在剛剛小弟從桃園回到台北的中山高路上,起先以為只有一台,後來一台跟著一台,走路肩,任意高速變換車道並超車,甚至不時"揮動"電動車牌挑釁後方車輛,是我們的法律罰則太輕嗎?還是教育出了問題?我大概估計約有20台左右,強烈希望政府用極高罰則,類似這種不顧他人生命財產的行為,一律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照,集體飆車就算了,居然改造電動車牌,改做不敢當...有圖有真相...手邊剛好拿著EOS-1DMK2N,ISO馬上調高拍了幾張...
andrew0321 wrote:真的很還蠻差勁的不過...(恕刪) 不是我開車啦,開車還能調1Dmk2n的iso就神了,這可要兩手同時操作.......我坐後座,當我開車的朋友還在傻眼中時,我已經開始連拍了...
只能說....車沒錯....錯的都是人...在台灣..開鯊魚.喜美...車系的..要抬頭還真的是有點難了...大概都只能被認為是飊車族才會開的車了...也希望這些車系的車主不要生氣...因為錯的不是守法的你們...但....卻是你們同車系不守法的車主把自己的名聲搞壞了...
[引言] :不是我開車啦,開車還能調1Dmk2n的iso就神了,這可要兩手同時操作.......我坐後座,當我開車的朋友還在傻眼中時,我已經開始連拍了...你開車的朋友可能心裡想" 啊你是要我死哦, 萬一被發現了, 我怎麼跑得過硬皮鯊....."不過還是給樓主見義勇為的勇氣鼓鼓掌
ihsgp wrote:是你們同車系不守法的車主把自己的名聲搞壞了...(恕刪) 同意+101的鯊友何其多,一定有人認識這票人,好言規勸吧,不行的話,也在其他鯊友論壇宣導一下,覺得還是要靠車主自制和同儕的約束才行得通..但是像樓主說的數十台同車隊的都一樣,恐怕那些車主只認定同行的是"同儕",其他均非我族類吧..實在不想認為鯊族的車友是"馬路小英雄",但此類敗類一再出沒,也難免被人貼標籤呀..
capa wrote:別懷疑,這真的發生在...(恕刪) 這算不算是電視台過度報導後的群起效尤、廣告效應呢?為了追求更吸引人的播出畫面,常常看到電視新聞在撥報兇殺案或社會案件時,由路人甲乙或當事人"重現案發現場",甚至還刻意搖晃鏡頭或某些拍攝效果,以製造出被害者或加害者的第一人稱視野..........尤其是在一些鉅細靡遺的手法或技巧上的描述,難道沒有提供有犯罪意願者"切磋琢磨"的可能嗎?有時候總覺得..............看電視新聞學到的負面知識已經快比戲劇頻道來得多了.........不過........或許這個社會已經不介意這種事情,只剩我這老人還依稀懷念著以往電視新聞的匡正功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