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怒之下刻意跟著它開, 停紅燈的時候拿相機拍了幾張照片
隔天在網路上查不到資料, 就打電話到監理站詢問如何檢舉
監理站小姐告訴我要找警察
於是我又打電話到交通大隊
值班的員警不清楚怎麼處理 但態度相當好, 記錄我的資料去查詢後回覆我
說因法令修改, 改裝車輛的違法判定變成在監理站
到明年1/1前 都可以去監理站驗車登記改裝, 在這之前不能抓改裝
然後我問到明年要如何檢舉
他回答警察只能在臨檢時開單 限時要改裝車輛到監理站驗車(會先恢復原車設定再去檢驗吧)
如果路上再看到改裝車
叫我用手機打110報案, 請巡邏警力馬上去欄車

所以......除了詛咒他以外, 等於是拿他們沒皮條了
這些人間接危害到別人的生命安全, 真的無法可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