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predator wrote:局長信箱34XXX,檢舉車號XXX-XX號營業計程車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一節,經查XXX-XX號營業計程車:經車輛實際駕駛人到場說明,經查係機械故障所致,依比例性原則:行政行為,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 沒有關係,看他有多少時間跑分局
supercv3 wrote:前幾天在路上遇到一台小黃WISH開著後霧燈,我剛好有機會開到他前方,先閃三下再開著後霧燈,想提醒他,沒想到他居然開遠燈閃我.....欠揍,原來你也會覺得剌眼嘛.....於是失去理智把他攔下來,跟他說現在無雨無霧,請他把後霧燈關掉,他居然回我,是誰規定不能開後霧燈??跟他講半天,他還是只有一句話回應,是誰規定不能開後霧燈???是誰規定不能開後霧燈???是誰規定不能開後霧燈???是誰規定不能開後霧燈???是誰規定不能開後霧燈???是誰規定不能開後霧燈???是誰規定不能開後霧燈???是誰規定不能開後霧燈??? 我知道跳針的車主是誰,服役中,姓曹,對不對?!
yoyo5220 wrote:大家好,小弟喜歡潛水...(恕刪) 我之前曾在 m01 提到,騎腳踏車遇到一台 wish 開後霧燈很刺眼,我跟車主說你開到霧燈了後面的人眼睛會不舒服,結果.....他把所有的燈都關了!他把所有的燈都關了!他把所有的燈都關了!他把所有的燈都關了!從這件事起我就知道,這些人根本不知道那些符號代表甚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