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

各位注意啦!排氣管+HID+方向燈不能輕易更改,新增我方向燈

就拿hid來說好了

現在一堆人都直上hid 導致刺眼 完全不考慮他人感想

本人騎G3 大家都知道他的燈具出了名的差

雖然本我有改裝hid 但是我有裝魚眼 也調整很好不刺眼

但是礙於現在的法規 規定成那樣 去驗個車都過很難過的了

那定這些法規有什麼意義呢

但是沒辦法呀 家裡住山上 不改個魚眼到了晚上呀下雨呀起霧呀 真的很危險

也看過不少人出事~~

但我寧可硬著頭皮冒著被開單的危險 也不想拿生命開玩笑~~



小弟比較想知道~
外縣市的會不會抓勒~
雖然有幾位大大在外縣市被抓過~
不過好像都沒有北市這樣經常且大規模的臨檢~

希望遇到臨檢的大大可以拿手機出來拍一下臨檢過程~
雖然我也不喜歡翹管~
不過聲音別太大聲~排氣口壓低~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還是可以接受改裝管的~

只是...不少年輕人我爽就好的觀念應該先改一改~

honda go wrote:
前幾天朋友改管也被抓...(恕刪)


我都跑給警察追的啊~~~~比跑山路還爽!!!!

他們才懶得抓你咧~~~

反而乖乖牌騎車他們才會刁你~~

警察都怕惡人的~~~


今天我也遇到拍闖紅燈,測速的~~

我平時都騎蠻快的~~~剛好我已經騎到他前面10公尺了我才知道有臨檢偷拍!

還不是一樣站好好的..連攔都沒攔我的動作~~~
未滿18歲請在父母指導陪同下與本人聊天 本人非專業聊天人士 不承擔主動找話題 主動打招呼之義務 謝絕三問一答制 謝絕在聊天時使用"喔""
方向燈那個太誇張了
要是我死都不會簽
反正媒體在警察也敢大動作
在這種不專業取締下真的會有很多爭議發生

當然 打鳥HID 跟 顏射管 這些我也不喜歡

但是提升安全性有錯?

法令規定不得變動原廠規格

換個避震 換個輪胎 換個卡鉗 換個碟盤

這些不都是改變原廠規格 警察要抓也都算違法不是嗎?

但是這些換了有妨礙到別人嗎?

而且警察都是看他自己心情再取締

之前有朋友換了避震 卡鉗 碟盤 排氣管是原廠

就被警察攔下來刁難一番

旁邊一台呼嘯而過的白鐵大砲管改裝車 聲音震耳欲聾

警察卻視而不見 這就是取締改裝的決心嗎?

我看這叫欺善怕惡吧

改裝一定有錯?

我覺得政府讓改裝品販賣卻說改裝是違法的行為才是最大的錯誤者

政府什麼時候才會聽到改裝車主的心聲...???

什麼時候才會提升取締人員的素質???
交通部公路總局 電子郵件回覆函
機關地址:10041 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70號
電 話:(02)23113456
傳  真:(02)23315321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路監牌字第0980009856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一、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第4點第2款規定,機器腳踏車照後鏡、排氣管變更,
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應符合變更項目檢驗標
準,並自96年1月1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爰機器腳踏車照後鏡、排氣管變更,無須
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另變更機器腳踏車避震器,因非屬同款所定「其他經
主管機關核定之變更設備項目」,是否可變更,需俟變更後是否致影響行車安全而
定,此部份涉實車認定,台端可逕洽本局各區監理所(臺北區監理所02-26884378、
新竹區監理所03-5891913、臺中區監理所04-26913206、嘉義區監理所
05-3628601、高雄區監理所07-7615065)詢問。

二、說明一規定臺端可至電子公路監理網(網址
http://202.39.131.142/weblaw.htm)查詢。
三、台端關心公路監理業務,本局特申謝忱。
交通部公路總局 敬啟
正本:XXXX@XXXX.XXXX
副本:本局秘書室〈研〉、監理組〈牌〉



這是我上次寄信到交通部長和交通局局長問能不能改裝後視鏡...排氣管.和避震器的回文...
很機車的是...2個信箱都是同一個人在回...所以寄了有"專人"回答...
部長根本看不到...不知苦民所苦是真的還是唬爛的...
這份公文是真的...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查查文號...
大家有空把這印出來吧...拿給死條子看...或申訴用...都還蠻不錯的...
在合法內本來就不能罰了...再這樣下去人民一定會反抗的...= ="...
原來改車從來就沒合法過?
害我忍受了好幾年的顏射管跟背後突如其來的HID 光線
對於惡意製造交通危險的機車騎士
罰單不用開了啦
直接送到開守所比較快
可以省很多口水
真是的,根本就是要原廠樣式咩...
抓壞人就沒看你們這麼勤勞...
乾脆各廠改裝品全部收掉算了,不賣的話人就不能改啦...
從源頭就禁止算了一一

抓改裝是應該訂定一個標準,而不是規定原廠化!!
有些東西改了真的能幫助行車安全,而不是造成行車不安全!!
空空呆呆,哩甘災...

看來魚眼,先拆下來
煎餃先生 wrote:
真是的,根本就是要原...(恕刪)


看之前文章說HID 裝魚眼 刺不刺眼這個標準不是用說的就好。

自己看雖然覺得不刺眼,搞不好對別人看起來是到了眼睛都快睜不開了的程度,難道就不算造成危害交通安全的因素之一嗎??

敢說自己魚眼HID不刺眼,好歹你也去驗車看看吧 (先無論你有沒有通過,至少驗看看是哪裡不合格)

HID並不是只有燈光高度的問題,散光也會是造成交通安全危害的疑慮之一(通常機車燈具都不是為HID設計,絕大部分一定會有散光),另外光型右高左低也不是隨便說說的,這也是為了保護對向來車。

我很討厭有的人HID一般看都沒問題,不過當機車愈到坑洞或連續彈跳整個HID就開始狂打鳥,表示光型壓的不夠低,整個路前面變成一閃一閃,後照鏡也是一閃一閃眼睛完全不能適應實在是超危險~~~

真不到那些人心裡在想什麼....照上面是要照飛機歐??

我寧願警察勤快多抓一點,也不要因為別人自以為安全的大燈 ,真造成交通事故再來後悔~~~
道路監理機關交通規則千百條 . 真要開單還怕找不到一條開嗎?
這下知道魚肉鄉民的滋味是什麼了吧?
當今台北市的警察可驕傲的哩.
現在是機車族的白色恐怖時代.避難去吧別去台北市

就乖點避避風頭 大馬路少走吧
想想如今這些製造改裝排氣管的業者
為何不出面跟監理機關溝通協調
看看能不能有個檢驗標章之類的標章
否折改裝品也是花錢買的.改了還要被罰
這樣只會照成更多民怨不是嗎?
搞到後來政府與人民變對立誰也不願見到
騎車/跑步/游泳/登山/健行
  • 2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