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landyu wrote:
人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人訂出來的法律就常常會有一些可議的地方
你想想看,若是一個人,用跑步在斑馬線上闖紅燈,即使再小心的駕駛都會撞到。
上次看到新聞提到,斑馬線上行人是完全路權(即使行人闖紅燈),就是開車要付全責。
我倒是覺得這樣的法律並不是很完美。畢竟,法律的漏洞真的太多了,因為要預防人性的醜陋面,去處罰無辜的人,我並不覺得是多好的法律。因為無辜的肇事者,在這樣的法律下會成為慘烈的受害者。
對於法律並非完美,小弟相當同意仁兄的看法,不過車禍責任歸屬,常常因為相對的責任問題複雜,
所以難以一概而論。
在本棟樓裡,小弟認為樓主難脫責任,畢竟因為被撞的車是靜止停在那裏的,
樓主是可以控制自己避開他的,但如果是雙方都在移動中,那就問題複雜得多,
如果被撞的人違規,撞人的守法,且情況是完全反應不及無法躲避,那的確是有可能不被判刑的,
如同以下這則新聞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63621
也就因為這樣,所以不可能有撞到違規的人或車免責的說法,因為,如果你是可以避開
卻還是撞到了,你還是要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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