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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先不論撞後修前這種類似狀況

一台好端端的車被撞,被撞能修就修,為何要背負好端端的零件修過之後再毀損的疑慮

整天在那邊恢復原狀,還真是奇葩
如果內容有要求叫你賠償不該賠償的部分(譬如舊零件藉機換新),
建議可以請教律師是否有詐欺可能。
該慶幸對方車上無老人小孩
有個小碰撞~
去醫院搞個驗傷單
還能討個精神賠償
我家那台爛國產車,
有時候回原廠保養,
一些零件被原廠技師說用久該換了,
結果換新零件加一般保養就兩萬了,

撞車修四萬元,
其實也不算很貴

記得拿發票,
幫國家增加點 GDP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我來多嘴解釋一下被撞為什麼要換二手的部份了
台灣原則上車禍爭議最大就是"你要幫我全部換新"和"我幫你修到能用"的部份
所以有車損折舊,版上很多人氣憤的說誰的車被撞願意被換二手件維修件等等之類的,當然要全部換新
但試問,樓主是肇事者,他撞到對肇的車,對肇的車是新車新零件嗎?如果不是,那就有爭議
所以台灣法律暫時對此的解釋分2部份
首先是車損折舊,好像是0.319之類的算法
再來,因為這台車就這麼變事故車了
還有個因事故折舊(不確定是否為這個說法)


不準確數據來舉例:
2012年某車原價75萬
照市值來說2013年還有至少62萬
經過這次事故變為事故車,只剩55萬了
那這7萬也需要由肇事者來賠償
這部份在豪華車稀有車會有更大數據出現

這次事故對肇是7年貨車
我是不知道這台車估二手是多少錢,但4萬多個人認為不合理
這種車有需要這麼貴? 一看就知道是公司車 那一個報價也太誇張了

lave wrote:
為什麼"DX標誌","ZACESURF標誌"要換= =,...(恕刪)


這個問題我真的也覺得很納悶...

Sunnycho wrote:
再來,因為這台車就這麼變事故車了
還有個因事故折舊(不確定是否為這個說法)...(恕刪)


這種小車禍不會變事故車啦, 不然二手車行 9 成都是事故車了
賠錢吧

啊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

while9090 wrote:
一看就知道是公司車?...(恕刪)


營業車要有標誌哦? 不然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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