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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不同的聲音,舉雙手贊成大規模取締改裝車

我是認為要抓改的部分應該侷限在有沒有引起他人的方面來說
譬如 我是認為改裝之後廢棄和噪音是要嚴格執行
還有頭燈的開啟角度也是如此
剩下的像外觀部分
我是認為就無所謂了
老J wrote:
車輛零組件業本來就要達成一定的規範認證才有可能被車輛製造廠所採用,目前國內的車輛製造廠也只會向有達成相關認證規範的零配件廠進行採購,不管那一個品牌都是如此

如果我國真的有實際做這些規範,那要規範改裝品還不簡單~就抄一抄改一改不就得了?
問題是我不認為實際上政府有在嚴格認證、管理,
反正車廠採用出問題後消費者找的是車廠而不是政府…
改裝應該是無罪的吧 就算要取締也應該要有標準 像有些人在高速公路當路隊長 又要擋在裡面
真是莫名奇妙 !!救護車會常名警笛 要怪那些把救護車當成計程車的人吧 為了要省那伊兩百塊
浪費資源 !!我覺得只要大家有點公德心 不要把排氣管改的那麼吵 HID角度不要太高 其他的根本
跟自己都沒關係 !!自己管好就好了 幹麻管道別人去呢 別人有錢改有錢買進口車 那也是別人的事情 !!要檢討別人先檢討自己吧
各位大大說的都對,適當的改裝是可以增加 安全性,小弟的車是改到可以下龍潭比賽了(但沒參加過),當初改裝是為了想讓車子的剛性結構及順應臺灣法律而改,
1. 改煞車是因為臺灣道路法規,後車撞前車...後車不對(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但都是後車撞我,
2. 改避震器是買二手車後改煞車/避震器太軟...感覺後輪都離地了,
3. 改防滾架是看太多翻車後被夾在車內,
4. 改安全帶是防止假設翻車時人在車內翻滾造成傷害...及肩膀拉傷,
5. 改全段排氣管...原廠的燗掉了,
等等等.....
改以上的部品零件是不得已(原廠太貴及考量自身安全),我可以保證不撞你但不保證別人不撞我啊
重點是一些白目的車主,既沒水準又知識,噪音防制法規定晚上10:00後要 "降低音量"不然要罰6仟元~6萬元,感覺很奇怪國家既然那麼缺錢,既然那些 "那麼的不自愛的"就給他罰下去,只要是妨礙安寧的幹嘛跟他客氣,社會上就是一些自以為書讀的高相對的水準很低
就像我家隔壁那個白目小孩一樣,有一晚他 (大學生) 從屏東家裡回到臺南住處後機車不熄火,後來看時間03:00,再過了03:05後我忍不住,至陽台問他 "吵蝦米",他回我說在等車冷下來,就向各位大大說的,有時候就是有這種 "超白目+沒道德+沒水準" 的人才會造成社會問題
至於那些裝HID的跟那些幫他裝的人,說難聽點 "說明書" 不會看嗎,都嘛有寫怎麼調教,不會就要問亂裝一通,搞的沒散光都變有散光,老是一些不懂裝懂的DIY人,開車又爛又改一些有的沒的,聽聲音就知道換檔錯誤,還催的轟轟叫....唉...可笑
飆車不等於改車.玩車
有人原廠就可以不怕死的飆很爽

不然乾脆禁止AMG M-POWER等車進口 就某種程度上來說 這也算改裝車
http://www.wretch.cc/album/victorwang99
認定問題,Range在哪裡?
從根本定義會比個人印象來的客觀

為何有改裝品販售?
為何可以任意裝上這些部品?
林林總總部品有沒有安規檢驗制度?
雨後春筍般的維修廠,改裝店有沒有改裝執照制度?

不論販售或加裝,政府是否有因此而增加稅賦?
如果有,這是政府不思解決的問題
如果沒有,政府也要擺在檯面上解決
而不是立個法,修個案,以治標方式處理
連個配套措施都沒有

玩車人有玩車人的想法,一般民眾也有自己的想法
不需將問題擴大到"道德問題",那是個人的約束
歷屆政府如何規範"擾民"的定義才是關鍵
很不幸的是,連這點問題都無法解決,苦的是人民


通常改裝車=飆車族
在一般老百姓的想法是這樣
不可否認,我每次只要看到某些車款
八九不離十 開車一定很沒品,近距離超車不打方向燈
亂按喇叭,HID照眼睛.排氣管聲音報大聲很怕沒有人不知道他要經過這裡
音響一定要開放給他人強迫聽,
在我看到的某些車款裡面,很多都是這樣
不敢說都是但是真的不少
因為年輕人經濟因素,就只能買那些車子來改
而且都很喜歡把馬路當成賽道,以為道路就是F1賽道或是WRC賽道一樣
拼命的鑽跟搶車道
所以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取締不法的改裝車
我覺得這個問題,並不是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的。

誠如前面的大大所言,「改裝」的定義是什麼?我們是否有明白的法律規範去定義?

但我極度同意小酒蟲大大的說法:「為什麼不先想想改車族會造成這麼普遍的惡劣印象?如果一鍋粥裡有一半以上都是老鼠屎,或許就不能怪食客挑嘴了。」

我住的地方,附近有大馬路,常有人飆車。我看到所謂的改裝車,沒有不飆的,沒有引擎浪聲不吵的。
雖不代表所有改車的朋友都是這種人,但真的給人家的印象......唉呀就是糟嘛!

其實我覺得改裝車的取締與否,該從兩個層面來看:

第一,是政府在立法上的怠惰與缺失。而我們也懷疑,即使有法律規範後,這種政府(我才不管是什麼鳥黨執政!人民才是永遠的在野黨),是否能嚴格執法?就算抓了人,不要到時有人去講情,又被搓湯圓搓掉了。台灣的警察執法尊嚴、與司法獨立的地位,亟有待建立。

第二,是我們的公民素質(特別是喜歡改裝車子的朋友),有相當大部分,素質太低太差!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第三,許多有改裝車的朋友(這很難定義...勉強說是「重度改裝」吧),開車時的確影響其他駕駛人的「安全感」...其實是常常真實影響到了道路安全。基於這點原因,我不由得又要承認,我們台灣人的公民素質真的低(我也是台灣人,請注意),而政府的立法部門,你們到底在幹麻?

在還沒有很好的立法規範出來前,乾脆還是取締吧!建議有錢改裝車子的朋友,拿錢去提昇自己的性靈生活,或拿錢做善事,積福田,難道不比改車更來得有意義嗎?

立法官員現在正在忙著其他的事情呢....(台開案以及罷免案)
無暇管這檔子的事..小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我最討厭"爆閃燈"的車~~危害用路安全~
拒買三星.拒買h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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