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開舊車就是這樣, 沒出車禍前都還能很稱職代步, 但只要一出車禍, 不管肇事責任是否在自己, 就會遇到車子殘值太低不值得修的問題存在. 我的前一輛車就是因為被撞, 車齡超過十年殘值太低, 對方保險只願陪我殘值而已, 而我也沒太多閒功夫去跟對方慢慢喬修復問題, 最後乾脆報廢再買新車. 但這對那些沒有多餘的錢再買新車而又需要車子代步的人而言, 確是一大問題.
別相信折舊鬼話了,樓主可以要求恢復原狀!對方能生出堪用品是他本事,生不出來就是新品啦,你的車被撞之前是怎樣就該恢復怎樣,折舊咧...假設十年車擋風玻璃好好的,有人砸了它然後說折舊,賠個1/10現金這合邏輯嗎?當然是恢復原狀!!小戴CAT wrote:請主張恢復原狀另材...(恕刪)
保險公司說8萬就8萬,你人真好,要是我會先上網去看現在車行賣多少?用這個價格去談賠償,另外原廠修車不會用中古零件或副廠零件(TOYOTA),建議先跟保險公司談好維修的費用,再拖到外場去修,外廠不一定比原廠差,只要找對維修廠,但是如果你的大梁歪了,我還是建議你報廢比較實際,修好也不安全了,這部份也是可以跟保險公司談,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