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Chou0724 wrote:因閃躲小動物而撞上...(恕刪) 上網問網友不如直接送鑑定,調解委員會開一開,問警察。會快一些網友不是法官,無法判定PS.我認為不用賠,報廢車還要人家賠錢,車主太不厚道,建議告到底看能不能弄點錢花花
StrawberryLin wrote:環保局。說有人亂停報廢車,過一段時間後自然有車來把報廢車收走。上法院後他連車都消失了, 1.環保局會先在車體上貼公告,一定時間無人處理後才會拖走。2.車都已報廢無車籍車牌,原車主要如何主張該報廢車是他的而跟樓主索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