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這是新排氣管法規?

基本上

1.要有防燙蓋
2.排氣出口低於車牌(一公尺那些自己去看....)
3.遇到警察刁,請好顏悅色,因為警察第一看你不是原廠就一定會先攔你。
4.改裝後的原廠管請留著,避免太刁的警察開驗車單給你去監理所喝茶用。
R系傳承 wrote:
他原本是白鐵樣式外加...(恕刪)

最近會有白鐵以外材質的選擇,黑色是一定要的,敬請拭目以待
叫原廠出個鈦管的吧...
沒防燙蓋也行...直接示範臉貼上去好了...

不過阿...大型重車個個射顏...原廠行,改裝就不行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基本上,不需要防燙蓋。

但是要有防燙裝置。

只是說真的,如果要裝防燙蓋,也不做漂亮點,做那麼醜。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
1985730 wrote:
沒錯 現在警察管更廣...(恕刪)


有人因為沒傳動蓋而被抓嘛= = 我上次 上忠孝橋被後車追撞... 傳動蓋爆了沒去修= =
我知道有人騎摩托車穿拖鞋被開單。

因為騎摩托車真的不能穿拖鞋。

壞習慣。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
*采昕* wrote:
我知道有人騎摩托車穿...(恕刪)

修掉了... 而且很久了... 大概在民國7x年時.
所以現在早沒有這種規定了~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相關法令如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四、本項設備變更"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應符合下列規定,並列為檢驗項目。

(二)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
設備分類 : 其他設備
變更項目 : 排氣管
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 :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實施日期或適用日期 :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


另外只需符合前一陣子通過的顏射條款規定,
基本上沒有違法的問題,
所以千萬別再說機車改裝排氣管是違法的了!

有玩改裝車的玩家也要熟悉相關法令,
千萬別被不專業或瀆職的執法人員及監理人員給唬住了!

不過最重要得改裝的時候多想想,
在不影響其他人的權益下進行改裝,
才能改的安心玩的愉快呀!
*采昕* wrote:
我知道有人騎摩托車穿...(恕刪)


現在最輕的好像是安全帽帽帶沒扣

NT500
看到黃色框框中的第一行字.

我就笑了.

我們官員真的沒騎過機車也要看過機車.

幫幫忙那台機車有排氣管是朝下的陽萎管.

原廠管也是稍微朝上的. 只是沒翹很高.

朝下? 不是右轉的時後排氣管就準被磨地板摔車了嗎?

唉. 呆丸不虧是呆丸.

台北/ Steve Lee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