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賞沒有說一點要賠新件,只要"恢復原狀"即可,表示可以板金的就板金,可以原車拆下並沿用就沿用,零件費+維修費(例如板金+飾條)超過一定比例才換新的,因為你沒有保險,所以自好自己跟對方保險公司專員洽談,估價時你跟對方及對方保險專員一併到場,由第三方估價需要維修及更換的零件,第三方估價單有疑問當場與對方協調,不是由對方開估價單給你,而且必須維修完畢,才可依實際維修金額給付賠賞祝你行車平安
下次你調解的時候你跟他說要全程錄音刑法 毀損罪是不處罰過失犯,除非你白木說你是故意撞他的,不然不用怕他告你毀損他拿這條來嚇你真枉費你是大學生,學校應該有基本的法學常識課程,怎麼不請教看看?基本的就是錄音or錄影存證,注意自己說話的用詞,說不定你有意外的收穫喔
jason_cas wrote:,還有營業損失也算你頭上, 所以不要像個訟棍一樣, 想說上法院就可以討些便宜....(恕刪) 這點我不認同, 明明車子都還可以使用, 為什麼要算營業損失告知車主, 報價重談吧, 不然就上法院社會上的道理, 唬人不用成本, 可以唬多大, 就唬多大實際上, 對方比你還怕上法院, 因為理賠決對更少而且, 時間又沒你多
不太懂這個不過如果是對方工作用車對方可請求無法用車的損失賠償嗎?無法用車天數去算~也有人提不是還可以用嗎?但如果對方主張不破壞當時事發原狀因為壞掉的車繼續開 如果中間又有擦撞如何算?另外上法院民事訴訟需請律師嗎?刑事訴訟法是需請律師的民事的部份我就不知了~~
西屯 wrote:我開轎車 對方銀色貨...(恕刪) 加油啊..這爛車這樣太扯了竟然還有人回覆這價錢很合理? 小弟我不才,曾經騎野狼把Wish計程車的駕駛座門整個割破(好薄...靠)含營業損失也才賠了總共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