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i945 wrote:
undefined...(恕刪)
我覺得立意頗佳而且也是大家希望的
但是這個建議案好像沒先搞清楚現況
首先目前ARTC所執行的碰撞是法規碰撞
是去執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中的前方和側方安全防護的碰撞測試
([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可在VSCC網站上下載)
標準和執行方式在基準中都有詳述
通過就是符合標準而可以申請新車上市
在車輛安全的部分
ARTC角色不是負責單位而是執行單位
負責單位應該是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
或是更上級的交通部吧
關於法規碰撞的結果
國外也沒有依照結果去評分分級
結果就是看有無符合標準可以上市販售
而不是為了讓民眾了解車輛相對安全性以做為購車參考
像美國的法規碰撞規定在FMVSS
而台灣熟知的碰撞結果分級
是在各國新車評介NCAP,NHTSA(美國的NCAP),IIHS中
提供當地購車民眾的參考
但台灣目前沒有這部分
而很多國家都兼具法規碰撞和新車評介這兩種
想要看到公開資訊
要用強制台灣公布法規碰撞結果也可以
但那還要增加分及評分系統
目前全世界沒有看到有國家這麼做
因為他們都另外有新車評介
另外一個方法是讓台灣建立自己的NCAP(T-NCAP)
ARTC也曾表示他們有[能力]建立NCAP系統
只公布ARTC撞擊結果
那就只限於國產車
但是ARTC所執行的法規碰撞標準和方法和國外NCAP及IIHS都不同
那不同測試平台下的結果要如何比較??
即使台灣法規的標準和歐洲ECE相同
但你需要另外要求歐洲進口車去公布他們的法規碰撞資料
而法規碰撞標準不同的美規進口車輛就不知該如何了
法規碰撞的執行方式和新車評介NCAP的執行方式差異
之前討論就有人提出過了
法規 VS NCAP
所以這個提案我覺得需要修正
相信這樣對於聚焦上,解決問題才有幫助
否則只是淪為譁眾取寵
ARTC 09年文章
不管您對ARTC這個單位的理解如何?他們是目前台灣設備經驗最完整的機構
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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