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cs_922 wrote:
20120107國道...(恕刪)
好像是上次去做愛心的那一群
做愛心連結
這麼有愛心麻煩為其他人著想吧~~
上次石門水庫上新聞的好像也這一群的

移除已經來不及了,已經有人轉錄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最多罰個錢
人家 有的是錢
哪怕罰阿
都開那種車了哪怕罰單幾萬
http://tw.news.yahoo.com/%E5%9C%8B%E9%81%93%E9%A3%86200km%E7%94%A9%E8%AD%A6-%E6%8A%97%E7%BD%B03%E8%90%AC%E8%AE%8A10%E8%90%AC-051745198.html
罰錢了事
就算警察追不到你
只要不肇事
JUST罰錢
有錢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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