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怪處理的政府單位幹嘛當初貼牌出門耍帥,被攔查發現貼牌,扣車扣在那兩年又沒進口證明,沒完稅,來源不明,又補不出證明,驗不過車。等夠久了吧,不銷毀是還要等你多久來處理?跟那些貼牌重機一樣,沒真本事繳稅玩真牌。掛假牌出門,超速罰單也別人收。
來源不明或者說不乾淨的東西,就只能完全的破壞和報廢了,誰知道這部車是不是拼裝車,國外贓車,甚至是好幾台車湊起來的,這種車流向都很複雜,當初都是用廢五金進口再組裝起來的這種車,只能說是一台長的像大牛的車,但根本不是一台有完整流向履歷的原廠車
twobow wrote:這就是鬼島法律的問...(恕刪) 就是因為有你這樣的想法, 一個正常的地方才變成鬼島....應該說為什麼會變成鬼島就是因為有這種人.....這台車就只是因為它價值稍高點, 但是法律的意義和規範遠高於這些.還有,居然有人問那些沒身分證的偷渡客要不要銷毀?當然可以銷毀阿, 不信你去中東那邊看看, 看他們怎麼銷毀的只是台灣很娘炮不敢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