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TARY-PHILIP wrote:應該要推動"超速法案",將超速視同酒駕一樣等危險駕駛行為.超速二十公里馬上視同現行犯捉起來關. 你是說時速嗎?如果超速20km/h就要抓起來關,那交通會很順暢,因為路上大部分的駕駛都被關起來了。我開車慢慢的,有時遇到狀況,還是會超過速限20km/h,要一輩子都不超過速限20km/h實在是太難了。
ROTARY-PHILIP wrote:應該要推動"超速法案",將超速視同酒駕一樣等危險駕駛行為.超速二十公里馬上視同現行犯捉起來關. 這法案一通過.....我看台灣有80%的車主要去關了!!(我也不例外)
就一次想切兩車道,遭遇狀況想拉回時輪胎循跡未強過慣性而已,一堆人一輩子沒開過車,也可以在這開始對車主駕駛技術講評順便評論一下超跑性能?我每天上班走高速公路,一堆便宜車換車道好像整條路是他家的從最外到最內在從最內到最外,也沒見有網民在那跳腳?盜亦有道,愛開快車多保留點空間給別人也給自己,不愛開快的,好好走自己的外線換車道打方向燈,人家生得好家裡有錢,不必像是殺父仇人般詛咒辱罵,失控撞車也沒叫你幫他賠,自己注意平常行車的安全習慣即可,有錢人再囂張,也得井底蛙吃那套在那眼紅跺腳才囂張得起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