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眼 wrote: 但是.如果你真的很有能力的話
怎麼找不到下一個工作.下一個老闆..甚至自己當起很棒棒的老闆??
講得好像SAAB併購後可以選擇的樣子,
GM當年的併購是不是惡意併購都有待商榷,
別忘了FORD在那個年代明著來的惡意併購,
因此GM最好會在合約上准許SAAB有選擇權,
2000年GM收購SAAB剩餘的股票,
以至於SAAB就是GM的全資子公司,
那就更沒有機會和能力決定自己去留,
至此,若SAAB當時已經嚴重虧損且毫無價值,
GM的風格應該是立馬脫手,怎麼會加碼呢?
那SAAB哪來的去留決定權?
您瞧瞧隔壁的OPEL,
他們的車型在各地被「直接」冠上其他車廠的廠徽就賣了,
那些被冠上的品牌很多才是都該倒了,
這些都是分食OPEL市場的元兇,
SAAB的狀況亦是!
然後就對外說SAAB和OPEL虧損,
虧損?!廢話!這樣經營當然虧損!
最後,所有問題來源都是GM,
SAAB不是沒有競爭力,
是GM錯誤的決策扼殺了,
之後再發新聞稿聲稱是SAAB的問題。
其實⋯都是GM搞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