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PDA電池使用心得之一
不過我發現上述的操作方式是錯的,而當時jim9508大大的專業作法也提醒了我,我覺得有理,但是四個月前的我當時還是會有點小懷疑。
jim9508專業大大四個月前的說法:
這是避免低電壓狀況下,瞬間將電壓拉低至2.0伏特以下導致鋰電池失效不能使用或減短使用壽命。
相反的,在電壓高充電至4.2伏特的充電次數,比標準充電次數多,有助於延長使用壽命。
在開機情況下可以持續充電而電池電壓會保持在最佳狀態,有助於延長使用壽命。
建議每週至少開機使用並充電8小時。
長時間不使用時;則建議在不開機下連續充電24小時後再行保存,但不要超過3個月不使用。
鋰電池沒電後,又長時間不使用時,會導致鋰電池失效不能使用。
鋰電池並無記憶效應,不需要等到沒電時才充電,而是要經常充電
不過沒想到今天的一則新聞,又出來幫jim9508大大的專業「背書」了一次(心語:難道jim9508大大就是台科大電機系教授蕭弘清?~呵呵~01上面真是臥虎藏龍!
)新聞重點摘要:
台科大電機系教授蕭弘清表示,鋰電池隨時充電或者整個用完再充電,差別在於,等到完全沒電再充,瞬間電流大,相對衝擊性高,對於電池傷害也比較大,使用壽命可能會簡短,所以最好還是在正常使用狀態,手機顯示快沒電的時候,趕緊補充。
電量過低就充電,手機才能用長久
小結論:
一、鎳氫鎳鎘充電電池有記憶效應,但是鋰電池沒有,所以剩下60~80%的電量就可以準備再充飽。相反的,經常把鋰電池電量耗盡再充電的作法,比沒電就充、經常充電的作法,其壽命至少短少一半以上。
二、jim9508大大是對的!我要平反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