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假日清早,坐在陽台旁邊小茶几上備份鮮奶和法國吐司,隨手翻閱報紙或是一本擱置已久的書,幾隻鴿子及不知名的鳥在腳邊啄食掉落的麵包屑,這種悠閒的感覺是忙碌的現代人一種難得的体驗和精神撫慰。
但是書重不易攜帶,常常買了一堆書,可是時間過於零碎,想要拿出來看時卻不在身邊。就算你很有心,例如呢,想在二周內看完新版的射雕英雄傳,OK, 你要怎麼帶這4本共重1.7公斤可以塞滿一個書包的書?

幸虧有電腦的發明,讓我們可以把任何書都塞進去重量也不會增加1克。但即便用最好的電腦LCD螢幕譬如說EIZO好了,盯著它,你可以看多久而不雙眼發痠二眼發直?我自己的經驗是2個小時就差不多了。因為LCD強烈的白色底發出的光,讓虹膜收縮而縮小瞳孔以利閱讀,因此不論LCD有多好,眼睛的虹膜還是處在一種緊張的狀態使我們無法輕輕鬆鬆地享受閱讀樂趣。況且,你會把電腦搬到陽台上嗎?

是的,筆電可以搬到陽台上,陽台上沒有插頭?好,接條延長線,雖然有些殺風景。陽台上沒有桌子,好,那就放在雙腿上。筆電就是要放在腿上,不然怎麼叫laptop呢?但是筆電的熱氣會不會讓你很不舒服?或者你有看過遭筆電燙傷的新聞?就算你的筆電很好不燙腳,還有一個可怕的事實:根據”英國”不負責任研究,筆電的幅射會使男性精子量降低一半導致不孕。這點我完全相信也不敢以身試法,想到精子在幅射線和熱氣中翻滾哭喊掙扎,這種宛如地嶽的慘景令人不寒而慄。

不錯,我們還有一項利器就是iphone。它不燙手,拿來看書也沒有筆電離生殖器那麼近,除非放在口袋,不然應該不會不孕。iphone 又輕巧好攜帶,開啟速度快,幾乎可以隨心所欲愛看就看,不看就馬上收起來。但是iphone 畢竟是一隻手機,手機是不能做的太大的,就算最多變的山寨機也沒不會超過3.5這個尺寸,因為沒有人想要拿顆磚塊在耳朵旁。雖然3.5吋的螢幕已經是極限了,但是眼睛盯著白光LCD 3.5吋的小字能看多久?我常常在捷運上無聊拿起iphone看一下,順便吸引別人羡慕好奇的眼光,但在搖晃的車廂中盯著這個小螢幕讓我眼花瞭亂,大概假裝看書十五分鐘就受不了了。強烈建議要用視力逃避兵役的人可以採用此法,每日一小時不出三個月,体檢一定退訓。

科技這麼發達,想找到一項可以隨時閱讀、輕巧、不傷身体、也不傷眼睛的產品有這麼難嗎?會太超過嗎?我很好奇,勸敗王如吉米丘者居然從來沒有提到這類產品,雖然他可能去年十一月就知道這種東西的存在。其實可以完全滿足這些條件的東西就是紙。我們人類閱讀紙張幾千年了,到現在它還是長期閱讀的首選。但是紙畢竟重,無法隨時取得,況且紙是一種不太環保的產物,為了節能減碳人類應該好好思考取代它的產品。這種類似紙張的東西一直是某些高瞻遠囑者的夢想,早在1970年代 Xerox公司就開始研發電子紙,到了1990年代 Joseph Jacobson發展出第二代電子紙,以微膠囊內含帶電的白色顆粒來顯色,到了1997年成立的E-ink公司正式宣告可以把電子紙商業化了。
這種電子紙具有像紙張一樣的反差對比,極為省電而且可以彎曲。現在幾乎所有的電子紙相關產品都是跟E-ink買的面板,例如Amazon 的 kindle,Sony 的 Reader,和 iRex 的 iLiad。Amazon的kindle造型不太好看,相信外貿協會的各位跟我一樣覺得它外型有待加強;iRex的 iLiad造型、功能、面版尺寸都是上選,但是價格不菲,而且有時會覺得太大,畢竟A4大小的電子書是不可能放進任何口袋中的,所以我最後決定買的是 Sony Reader PRS-505。
Reader 505的面板為6吋,解析度800x600,由於它不發光跟紙張一樣是利用反射光來閱讀的,所以極省電,可以翻書7500頁再充一次電即可。我的經驗是完全沒有充電的困擾,因為有時為了放新的電子書而將Reader接電腦的短暫時間內,便可以把用了幾天的電池充到滿格。此外,重量極輕,含書套也不過260克,拿著看書二小時手也不會發抖。自從我買了這本電子書後,就迅速下載了幾十本書進去,從此形影不離,跟iphone一樣放在公事包內,在等車時、上廁所時、睡覺前都可以隨手拿出來翻閱一下,我感覺這玩意兒跟ipod一樣會徹底改變人們的閱讀方式和習慣,所以寫來以饗同好。

這只是篇簡介文,沒有說明太多技術和優點,因為你們很容易在網路上查到這些。倒是我得提醒大家它的缺點,免得你們買了之後連聲咒罵。

缺點:
1. 沒有中文化,要自己手動,網路搜尋一下HiPDA就有。
2. Sony 附的程式eBook Libaray極易當掉,很不好用。
3. 中文化後問題很多,例如找不到裝進去的電子書,或是Reader死當,或是中文書名消失等等。好消息是這些問題都可以克服;壞消息是要摸索很久才能搞定。
4. 想要用它來讀科學性pdf檔是不太夠的,字体太小。建議買iRex的 iLi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