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保固上都有寫「維修後有三個月保固」或「不限次數修到好」等內容
實際上可能,你收到維修後的商品還是壞的,進入一個無限維修的圈套中
「壞掉→送修→維修→沒修好又壞了→輪迴」
來拖延時間到無法維修
以及消耗消耗消費者的時間及精力,故意想讓消費者之難而退
投訴或訴訟?不是更浪費時間與精力了
勝訴,頂多也賠你一支新機而已,為了一支手機來來回回多久值得嗎?還沒包括敗訴的可能
(網路上看到去訴訟的案例不多,自己其實也不清楚)
應該強制規定,超過幾次或維修總時間超過多久沒有修好,的補償方案
可能並不是每個業者或每次維修都有這種情況發生,也可能有但是我們不知道
因此政府應設一個「不愉快消費經驗」的網站
帳號全部需實名認證(網站上匿名),民眾提供證據線上申訴
其他民眾可依誰對誰錯的程度,對該申訴評星(1分:消費者有問題 3分:無法下判斷或各錯一半 5分:業者有問題)
申訴的結果,訴訟的判決或處分之類的會寫在上面提供民眾做參考
消保管會在線上可以直接關切發生了甚麼問題
★可以由搜尋引擎依店家.服務項目或是品牌.產品等,來給民眾做搜尋★現在沒一個網站有的,都得費時google慢慢找,做成資料庫建檔的概念
「開罰不肖業者→新聞報導→事件過去→消費者不知情消費給不肖業者」←可有效抵制罰不怕的業者
主旨:民眾可以透明化檢視及監督消保會的行政效率,以及對實體商家進行一個全民評價的系統,來驅逐惡劣的業者或不良的產品
最好也多做一個可以讓業者匿名分享惡劣消費者的網站,給業者互助自保
以上,我不懂法律錯誤請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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