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交時若對方沒有異議 那就是完成交易了已經使用一年半的意思就是沒有保固了應該大部分人都知道手機保固幾乎都是一年二手商品交易也沒有鑑賞期 何況你們是面交我不相信他會真的走法律 就算真的採取他也告不贏g01172001 wrote:請問一下大家,我是...(恕刪)
面交當時雙方既然已經銀貨兩訖之後的責任跟賣家就沒有任何關係了說不定是買家買了之後後悔不想要才說要退貨退款 不用理他啦面交之後手機才出問題 誰知道是不是他自己造成的既然面交當時沒問題 所以可以合理認為是他造成的g01172001 wrote:請問一下大家,我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