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我今天下午在搭公車 下車時發現我的HTC desire 501不見了....後來晚上去警察局報案 也給了IMEI碼 我問警察 他說不能用定位查 可是給IMEI碼 不就是要用定位查嗎???雖然我沒報很大的希望....
不用那麼累還去查定位,就算有警察也應該不會立刻撈人去抓,也不見的抓得到.......
所以用時間換取空間,因為手機被撿走之後一般應該會換SIM卡再拿來用,所以過陣子再用IMIE碼去比對各家電信公司有沒有人連線過,有連過就會有門號的登記人了,之後警察就會開始處理,再叫你去做次筆錄,順便把手機還你(有記憶卡的話一開始記得寫上去),更久之後還會收到檢察官記寄的有的沒的,大意是說對方ooxxooxxooxx的分上,所以不起訴。

當然了如果被"外銷出口"了,或是撿到的人是"專業人士"的話,就不知道了。
最後,之前好像有網友說因為被修法了,所以刑法忘記幾年以下的罪,像是掉手機就好像不能這樣來調資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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