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estatepro wrote:除了 apple 跟 motoapple 是因為IOS 只有一隻, 不用效能差異化還有IOS本來就不是比速度 你還少提了Google與SONY。所以用"幾乎"也不太正確,Apple+Google+MOTO+SONY的銷量應該還不到可忽略的地步吧! 應該用"多數"比較好。
realestatepro wrote:我哪裡幫別人講話了?大家都在作弊, 這是事實我看事情, 比較理性, 不份品牌 你又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了....不是大家"都"在作弊,而是很多人在作弊,因為至少Apple、MOTO、Google & SONY是沒有的。Nokia應該也沒有吧!
ShangLai wrote:你還少提了Googl...(恕刪) google=motosony 文章中沒有提到, 我也不提我也不是以偏概全, 文章中誰做比誰沒有作弊, 寫很清楚, 我也不可能一個一個牌子列出來, 畢竟這文中不是我寫的請自己看
realestatepro wrote:google=motosony 文章中沒有提到, 我也不提 Nexus系列可不是MOTO的。建議MOTO與Google還是分開來看。還有SONY與Nokia沒有被提到,就該視為清白。用"幾乎"或是"大家都"是不合適的。
超頻,最佳化?說真的,廠商做最佳化是應該的吧。但是送測的超頻,我想應該就不是正常吧。測試主要的目的在於正常釋出的版本,和測試的版本一樣,這才有意義吧。不然測試的東西和市售的東西不一樣,那是在測試辛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