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一發文就發文恐嚇的....如果是我撿到 本來有心要還 看到這篇 大概是直接進垃圾車 ...看到就不爽...先PO個懸賞5000 一個月沒消息再來說要報警還比較差不多....以上所有法條 都是要有佔為己有的意圖 才會有罪我放在我家 理都不想理 也不開機 我沒有使用表示我無意佔有 只是沒空處理 還是我拿去丟掉 完全沒事..拿法條出來嚇人 省省吧....
winnnnnn001 wrote:或許你不是 01 的...(恕刪) 撿到的人1.聰明的話會把有用的零件拆下來賣,有問題的就丟掉,你報序號有用嗎?被解體了~2.狠一點的直接當場摔壞,也不要還人,你報序號有用嗎?變成廢物了~~你那麼多天沒找到的話,應該是兇多吉少了~~現在人應該知道撿到手機不還會有何下場,不會那麼笨還拿來用的!!你現在又自己傻傻的說你已經報警了,更提早宣佈它的死期!!請節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