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胖蜥蝪買了一組p50電池+車充組
想說電池先放著 等舊電池要報廢了再來使用
然而 某天就想來測試電力 (是在購買後10天)
當電力剩50% 手機通訊功能就自動提醒要關閉
於是就千里迢迢到了台北 就近找了一家胖蜥蝪來尋求更換
結果得到的結果是說 電池保固期過七日 無法更換
但我覺得七日保固這太不合理了 只因為他們自保其權益
然而店家當初於購買電池時並無特地對此提醒與解釋
甚至於事後送修
有些店員還不知道有七日無保固這種東西是啥…
如果七日內無發現任何問題 那麼消費者是否該自認倒楣?
而且關於送修的解釋是:使用者自己連絡benq送修會比較快!!
肯~那胖蜥蝪把東西賣出去了就不用負責了嗎?!
如果知道一切要自己來,我何必去找以服務為本的“胖蜥蝪”購買
真的是買了受氣!
另外一件事也是,我幫朋友訂了一隻hp 6828 (預購有送一顆原廠電池)
不知何時 那顆電池也報廢了 充不了電
當初在 8/13請胖蜥蝪送修的 一直到今天也沒下文…
真的是後悔 早知道隨便找一家店家 或許 都比胖蜥蝪來的好!
而且 我覺得他們的專業知識有些許的不足…
問東答西的…
在電池背面押個日期的用意是為何?
通常來說 電池有保固至少也半年 六個月吧
姑且不論這個
當初我在甲分店購買 怎麼不事先告知 “只有七天保固”
在乙分店想請其送修時 店員才告知這一點
而且事後再向甲分店詢問
似乎好像還不知道有這條例
倒是我提醒他說是不是 “只有七天保固?”
這點顯然其店員 也有不足之處...
我想往後再也不會去什麼 pda專賣店購買了
若是我們身為消費者能堅持要求店家做到送修或是換貨,並常常詢問維修狀況,我相信店家對每個消費者就不至於擺出如此的態度。
想一下,店家販賣商品是會賺取價差的,當然有利潤可言!這跟慈善企業是完全兩回事的,請勿亂用形容詞,難道賺了價差卻無須對消費者付出某些該有的義務嗎?
一般電池的保固正常是半年,若是有特殊狀況也應該先告知消費者,甚至在電池上張貼標籤以示負責,若沒有,難道表示又是消費者的事嗎??
無意去批判某些人的觀點,我們身為消費者的就是應當進的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先去作作看不要馬上就認哉。 也可以趁很多人跟他們買東西時,去跟他們評個理,若是他們態度一樣囂張,我相信在場的很多人絕對不是瞎子或是聾子,對該家店恐怕是產生爛印象,甚至不會去光顧了。
加油!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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