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發文的人 是想讓某些人知道侵占失物是犯罪的 才會PO條文
不過也真的可以感受的到 那些條文有很深的警告意味
這點不能怪樓主 因為這些條文本來就寫的很讓人注意
今年五月 我外出買米糕 我米國版的iPhone從口袋就滑出去了
當下以為是顆石頭沒再意
回家才發現 豬血糕iPhone 消失了
打電話過去已經不通了...
打給我第弟時 他才告訴我剛剛派出所已經有警員跟他聯絡了
他只是在等我何時才會發現而已....
我很慶幸 好心人士拾獲它拿去警局
也很慶幸 我弟有撥電話過去被警察接到
我可以了解遺失貴重物品的心情 因為手機我掉了不少隻
只有這一支 失而復得
如果樓主覺得 有必要可以稍微改改文字內容
給其他人看了 也許會寬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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