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引起戰文"所有企業都必需遵守當地法律""所有企業都必需遵守當地法律"別只是斷章取義,遵守法律才是重點官員依法行政,商人不願配合,居然一堆人幫著說話十五分鐘跟幾種退款方式不是重點,如果他符合那他為什麼退出只要小變通一下,不就過了(apple跟微軟不就都是這樣)別跟我說那是被逼的同樣被逼,微軟跟apple怎麼就屈服了被放棄了的市場,還在高喊google好搞不好是自己人退軟體率太高,找到理由而已。
shuiyuan wrote:政府最好都不用介入參...(恕刪) 我叉開話題,起雲劑事件中,那位小姐是看到異常的波型,雖不在指定項目內,但「雞婆」地去求證才發現。這種東西也不是一年才做一件,其他人都沒看見?
H2Owater wrote:為什麼台灣人去國外經...(恕刪) 人家沒有不守法,人家就是守法才不賣。萬一其他國家要求Google比照台灣地區,會發生什麼事,每天坐在辦公室辦公,寫字唸稿,才會演這種鬧劇。
有扯到智慧財產權的東西本來就是不能退貨的這是很正常的邏輯只要有能力的人~要在猶豫期內複製出盜版產品根本不是問題真正要著手的不是要求GOOGLE提出猶豫期這個權利而是要求每個付費軟體都能提供試用版你試用覺得OK你再購買這跟電影預告不是一樣意思?消費者都沒看過預告片~光看敘述跟電影截圖怎能判斷這部電影好不好看?
科高國際為什麼被罰 100萬賣方是google (美國)科高國際並非賣方也非代理消保法19條怎麼規定 ,都無處份科高國際的公權力台北市政府無法處份 google(美國)不能因為科高國際是 google 的關係企業 就被罰因為中華民國並無此種法律這就是台北市政府的依法執政這就是台北市政府強調法律一定要遵守
用十幾年前的法令要近兩年新興的平台遵守這個決策比較誇張我譙台北市政府的是這個部份另外google當然也有錯軟體都做的出來了 拿掉一些關卡、一些功能對於這些開發者來說 應該不是什麼難事才對但google沒有要求他們的開發者這麼做反而直接關閉付費市場 這個也…無言不過 在這講也沒用所以我選擇了翻牆 不然 好康都跟不到pctimer wrote:有扯到智慧財產權的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