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電話中曾經告訴我,正常的情況客戶要求更改付費方式你們是可以接受的,只要這個商品仍是上架的情況,你們會請客戶重新下單,上面這段話表示作業上是沒有困難,但是你給我的說法是這個商品已經下架,也不會上架所以因為不能重新下單,所以我就不能改變付費方式,你想想這不是故意找消費者麻煩嗎?難道後台作業不行嗎?或是另外開一個商品給我連結也行啊(品項可以另外打,特殊件處理),我今天會一直針對這個問題就是你們根本不想為客戶解決問題,如果是你們不會連一點想協助處理的態度也沒。
(我再補充一點,刷退是不會有手續費,請不要用這一點來回應消費者,刷卡的手續費是銀行賺走了,付現對您們一點影響也沒)
請多多點擊贊助商廣告,有贊助商的支持才有穩定的Server和快速頻寬。
亮 wrote:補一張信件內容擷圖
剛剛收到出貨通知的E-MAIL說貨品今天會寄出,三個工作天內會收到!!
內容僅針對私人資料予以馬賽克處理,及將重要處圈選出,餘皆未動。

生平最恨只有一張嘴,而毫無半分建樹的人!
冏rz wrote:
在我看來買到這種因為別人的損失
所造成自己利益沒什麼好恭喜的
不過 Gpc 的不貪小便宜..... 我推
最後附上我在網路上爬的文
在買的時候誰知道到底是不是標錯價~~
基本上標錯價的問題是公司本身的問題較大~商品上架前本來就應該在檢查依次~
是不是限量也只有廠商自己知道~~
其實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網路購物的糾紛出現~就是台灣的網路購物大都扣款速度超快~
一下完單就扣款了~一但扣完款訂單就算成立~也就是你所引用的網頁裡的這段:
"若網路商家已經寄發e-mail通知消費者契約成立(承諾),甚至已經直接貨品送交消費者手中(意思實現),則此時網路商家即不得再認為雙方的買賣契約不成立,而主張不交付貨品或請求返還。"
今天如果商家是在出貨後扣款 (像 AMAZON 一樣) , 我想就不會有這麼多問題發生了~
請不要將所有的錯都推倒是消費者貪小便宜身上~~
講一個案例給你聽~我們的店在北投~有個客人來詢問某件商品的價格~
我們報價後他沒有購買~後來有位 sales 在淡水看到同一位客人在購買同一件商品~
經過比價後發現~對方的標價比我們的便宜10元~

人都可以為了10元的價差不惜花油錢或捷運費從北投跑到淡水去購買東西了
(他是我們的客戶~確定是住在北投~)
只要是人都是貪小便宜的~不然就不會有家X福 ,摳斯摳 這些大賣場了~
為什麼大賣場生意搶搶滾~說穿了就是兩個字 "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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