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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kan wrote:
汽車輪胎,方向盤,窗...(恕刪)
胎纹是有專利。
就像名牌包花紋一樣。
不信你去抄抄名牌輪胎看看。
其他的要看有無去專利登記。
有時候廠商不是不去抓,而是要等對方賣得更多的時候去抓,才能夠獲得比較大的賠償金額


酸回去 wrote:
小弟也不懂,為什麼...(恕刪)
你舉出來的例子:
最後還想問一下,甲同學把乙同學打成殘廢,乙同學住院回來就已經期末了,所以乙同學就抄了甲同學的筆記,想期末考試考個好的分數,這時候甲同學不同意了,說這個筆記是我的知識產權,請問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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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打人是一種法律不允許的行為,所以要接受法律制裁。智慧財產權範疇與刑罰法律規定並不互斥,而是各自存在。
甲同學打乙同學的舉動並不會影響甲同學擁有該筆記的智慧財產權。
大大所提這兩個情況沒有是否公平的「可比較性」,法律上必須各自依照條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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