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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已解決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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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0 9: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解惑不敢當 電視電腦也沒有都長一樣,我相信都會有外觀專利的。
所以您的主題沒有成立呢

著作權在作品成立之初就成立了 某甲不借筆記您又何苦強求,不然再打一架試試?
酸回去 wrote:
小弟也不懂,為什麼蘋...(恕刪)

汽車輪胎,方向盤,窗戶,後照鏡,天窗都差不多,難道也是抄襲?
robertkan wrote:
汽車輪胎,方向盤,窗...(恕刪)

胎纹是有專利。
就像名牌包花紋一樣。
不信你去抄抄名牌輪胎看看。
其他的要看有無去專利登記。

有時候廠商不是不去抓,而是要等對方賣得更多的時候去抓,才能夠獲得比較大的賠償金額

a76381 wrote:
解惑不敢當 電視電腦...(恕刪)


大大你好,正如同電視電腦細看有所不同,但是那些被說抄襲的手機的外觀其實也不是完全一樣的啊,無非有些元素有所相同,但是就好像電腦螢幕的底座有的圓有的方,但是產品型號多了難免都幾款都是圓的,而且手機外觀也是專利權,可是明明因為有區別所以其實沒有侵權,為什麼大家眾口一詞地說有些手機抄襲呢
酸回去 wrote:
小弟也不懂,為什麼...(恕刪)

你舉出來的例子:
最後還想問一下,甲同學把乙同學打成殘廢,乙同學住院回來就已經期末了,所以乙同學就抄了甲同學的筆記,想期末考試考個好的分數,這時候甲同學不同意了,說這個筆記是我的知識產權,請問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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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打人是一種法律不允許的行為,所以要接受法律制裁。智慧財產權範疇與刑罰法律規定並不互斥,而是各自存在。
甲同學打乙同學的舉動並不會影響甲同學擁有該筆記的智慧財產權。
大大所提這兩個情況沒有是否公平的「可比較性」,法律上必須各自依照條文處理。


soziohall wrote:
胎纹是有專利。
就像...(恕刪)



大大這個例子也很好,現在的手機的情況好像是,賓利第一家買了米其林這種特殊防滑花紋的輪胎,然後納智捷也買了,然後你能說納智捷抄襲賓利嗎?


而對於有些沒什麼技術的純設計個人覺得就好像是衣服時尚一樣,今年流行流蘇邊,那大家都推出有流蘇邊的衣服褲子,而流行是誰說了算呢,就是所謂的法國那些辦走秀的高端時尚品牌,手機界就是蘋果,其他品牌你不跟著時尚走,難道今年流行短裙你全做長裙?
因為電視沒啥人在討論外觀啊...而且 哪裡一樣了=.= 就跟寶特瓶接縫實際上也不一樣的道理一樣。 不然就準備被告吧...
酸回去 wrote:
大大這個例子也很好...(恕刪)


就只是誰先註冊取得專利

然後授權好不好拿

以及專利所有人要不要求償的問題

以這個輪胎的例子來說

胎紋專利在米其林那邊

任何車廠都能向米其林採購使用

基本沒有車廠之間的侵權問題

除非有車廠與米其林有簽專屬授權

這一型號的輪胎只能用在特定車廠


有的授權好拿

像type-c 要推廣

巴不得製造商儘量採用

而手機外型上鏡頭位置如果先被註冊

又不是非得在那位置不可

其他廠商就不會想特別花錢去取得授權

又如果設計在相近位置就要承擔被求償風險










很顯然你沒生長在 Apple II, IBM PC/XT/AT 時代。
在那時所有的的個人電腦都是抄襲,仿冒的。
出身時就是野生的bastard,活了四十幾年當然還是bastard,這哪需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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